物业费减免政策相关规定
徐先生来电反映:来电人购买任城区鲁商运河公馆二手房屋,物业公司告知用水不超过5方、用电不超过1度,才能申请空置房减免一部分物业费,咨询是否合理。
任城区回复:经南苑街道核实,根据《济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房屋交付后,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空置一年以上的,房屋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在实际执行标准的基础上减收,减收比例不低于3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普通住宅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经双方确认(原则以水、电、气使用量为衡量标准),其空置期间的物业费按60%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