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破产|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五个常态化”加强破产审判智慧化建设
济宁市兖州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不断强化破产审判智慧化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破产案件网上立案常态化。借力最高法院设立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实现破产案件网上立案常态化。申请人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提交预约立案申请后,法官登录破产案件法官平台可即时查看立案申请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直接立为破产申请审查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预约立案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2019年以来,兖州法院通过网上立案审查案件18件,实现申请人破产立案“零跑腿”。
二是债权人会议网络召开常态化。借助“钉钉”平台,推行债权人会议线上签到、线上表决、线上计票,实现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常态化。自去年召开济宁首例网络债权人会议后,兖州法院已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11次。债权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会,减轻了疫情防疫压力,降低了参会成本,提高了债权人参与度,保障了债权人利益,提升了破产工作质效。
三是破产财产线上拍卖常态化。打破破产财产处置“线下”与“线上”隔阂,借助淘宝、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等网络平台,实现破产财产线上拍卖常态化。2019年以来,兖州法院通过淘宝线上拍卖破产财产成交61次,平均溢价率25.84%,增加了财产处置透明度,提升了财产处置效率,降低了拍卖成本,实现了财产价值最大化,保护了债权人利益。
四是破产案件电子送达常态化。突破传统送达方式,在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要求债权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填写电子邮箱、微信号、钉钉号、QQ号等电子送达信息,对除裁定书以外的法律文书或者需要通知、告知的事项,兖州法院均通过电子邮件、微信、钉钉等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方式进行电子送达,实现破产案件电子送达常态化。2019年以来,兖州法院破产案件电子送达5000余人次,提高了送达效率,节约了破产成本,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五是破产信息网络公开常态化。依托互联网,完善破产信息公开体系,实现破产信息网络公开常态化。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管理人选任信息、案件流程节点信息、法律文书等,并指导督促管理人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钉钉群”及时规范公开债务人信息、投资人招募信息等。2019年以来,兖州法院有破产案件裁判文书62份、公告123份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同步公开,依法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提升了破产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