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二手房)买卖登记

发布日期:2021-12-29 16:20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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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原件);

2、身份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3、权属来源:(1)、买卖合同(协议),(2)、卖方原不动产权证书。

咨询电话:0537-6581625   6563041  656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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