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个体经营就业登记
一、受理条件
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向常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人社窗口申请办理个体经营就业登记。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无需申请材料。
(二)现场办理: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就业服务”—“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人社窗口提出申请。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人社窗口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即时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347770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济宁高新区、经开区及太白湖新区也可到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人社综合服务大厅30号窗口办理。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