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527352A/2021-007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02-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科技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征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高等院校、科研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的要求,现面向全市征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领域重大科技成果,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培育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国家和省战略需求,重点聚焦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主要包括沿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重点领域。
二、征集要求
(一)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为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事业单位。鼓励我市单位与外省、市特别是黄河流域九省(区)协同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在黄河流域区域转化和应用。
(二)科技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成熟先进,具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产业化和快速推广能力,已经实现推广应用一年以上并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中彰显科技支撑。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须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企业须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
三、报送要求
(一)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请成果完成单位认真填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成果基本情况表》(附件1),填写内容及数据要真实、客观、准确。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负责成果的审核及遴选工作,确保成果的先进性,材料的真实性,并填写《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2)。
(二)时间要求
汇总表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PDF版)、基本情况表电子版(word版)于2021年3月1日前通过邮箱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379769
电子邮箱:jnkjjcg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七楼D710室
附件: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成果基本情况表
2.科技成果汇总表
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成果基本情况表.docx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