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750852907J/2021-008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2020年度法人年检信息公开
一、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济宁市市政工程处
住所:济宁市火炬路公铁立交南西首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路灯>设施维护管理;城市防洪。
法定代表人:周长珠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6177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2603079
二、事业单位章程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单位名称:济宁市市政工程处。
第三条 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火炬路公铁立交南西首。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六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单位的宗旨:为生产生活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
第九条 单位的业务范围: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路灯>设施维护管理;城市防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为中共济宁市市政工程处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中层干部的任免,内部分配方案。
(四)研究制定单位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五)修改重要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济宁市市政工程处法定代表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中共济宁市市政工程处委员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中层干部的任免,内部分配方案。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三条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 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十二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和区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事业单位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改变或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应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
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市政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市政府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积极对接发改、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加快前期手续办理。一年来,努力克服市管市政设施历史欠账较大、财政资金紧张、道路维修点面多、施工周期短、城区交通压力大等问题,圆满完成了洸河路、红星路、建设路、共青团路等4段道路的罩面和红星路、建设路人行道透水砖铺砖以及济安桥路与太白路交叉口、洸河路与火炬路交叉口、车站东路与车站西路交叉口等10个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以及红星中路、建设南路人行道整体铺装工作,城区道路设施状况明显改观,同时增强了城区道路交通服务能力,提升了城市整体形象。
2、不断加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力度。对市直管道路破损的路面和人行道及时进行修补,确保无明显坑窝,及时更换缺、损路沿石,保证市政设施完好。今年以来维修车行道沥青路面18万余平方米,混凝土路面4716平方米,人行道7.2万余平方米,清掏雨水检查井5865座,换补井盖、井篦500套,路沿石起垫、修复14678米,盲道口施工142个,应急处理塌方39处,疏通管道15.53千米。
3、持续做好路灯设施巡查维修工作。完善制订了《路灯日常养护维修规范制度》,对路灯日常养护维修作业标准、作业内容、作业人员、设备配置以及综合考核办法均实行精细化管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实现合同管理和制度约束,使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都有章可依,有据可循,确保市管道路(桥梁)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99%以上,今年以来维修路灯4726余盏次,故障处理1400余处,更换电缆6500余米,架设电缆29500余米(含节日亮灯),修砌检查井210余座(套)等。
4、对桥梁进行日常巡查、检测、维修,确保桥梁运行安全。加强桥梁日常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记录、排查和上报、维修。继续完善桥梁建档、更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通行能力和桥梁设施的完好。今年以来维修人行道栏杆破损700余处,更换各类桥栏杆123米,安装限高标识牌2套,混凝土修补缺陷修补227.82平方米,吊杆下锚头养护(除锈防腐)90个,不锈钢栏杆增加扁铁342处,并对济邹路洸府河实施整体罩面7100平方米,八里庙京杭运河大桥和济宁大道京杭运河大桥2010米栏杆进行了除锈喷漆维修。
5、强化泵站维护维修力度,确保汛期正常运转。对东郊泵站、火炬路泵站、三里营泵站、火车站泵站、顺河门泵站、荷花路泵站、电厂泵站等10个泵站的集水池和桥下支管实施了清淤和疏通,共大修水泵4台,铺设排水管道94米,泵站清淤361.68立方,疏通管道224米。完成所有泵站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检查,保障汛期泵站设施正常运行。
6、切实做好市政防汛工作。制定了《市政防汛工作方案》,成立了市政防汛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防汛应急队伍,将市管道路应急抢险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防汛职责,实行领导包路段、包泵站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市政防汛应急抢险体系。对易淹水地段增加管道清淤次数,雨量较大时全员上路巡查,强排泵车提前到位备勤,做好积水点应急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设施的安全度汛。在原有防汛物资储备的基础上,新采购了大排量强排泵车、中型防汛泵车等一批防汛物资,在2018年和今年两次支援鱼台县防汛抢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前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防汛任务。
7、全力做好“路长制”责任包保工作。按照我市文明单位“路长制”包保责任分工,我处负责火炬南路(太白路—深圳路)的包保工作。接到任务后,我处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创城“路长制”值班要求》、《创城“路长制”巡查问题处置标准》、《关于不遵守工作规定及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安排专人负责火炬南路包保责任工作,并按照要求每周3次每次3人的标准路长制包保巡查,积极排查各类问题,对社会秩序进行文明劝导,与社区、街道及责任部门沟通、对接,完成设施损坏、车辆违停、非机动车摆放、劝离路边摆摊、劝离流浪汉露宿桥洞、规范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督导施工部门安全设置围挡、劝阻沿街商铺超门头经营等各项问题处理及上报,有效保持展示了火炬南路的文明形象。
(二)经济社会效益
1、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我处各部门迅速行动,一是对城市道路破损问题进行全面摸底,组织人员迅速进行维修;对于人行道、盲道全面排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整改;二是积极利用路灯灯杆广告,做好文明标语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创城氛围;三是强化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快速整改到位,确保路面平整度和道路路灯亮灯率。
2、保护环境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我处按照任务分工,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市管道路维修扬尘治理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建设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建城函[2014]46号)的要求,加强对市管道路维修工地管理、避免施工扬尘。着重做好封闭围挡、施工区域及出入口路面硬化、设置冲洗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渣土等物料密闭蓬盖、洒水降尘等工地监管工作,明确扬尘整治负责人,确保无浮土扬尘。
3、积极处理媒体社会反映事项
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渠道,实行了网格化巡查上报制度,不断强化市政设施日常巡查频次和维修养护力度,同时积极对接12345市长热线和网络问政等平台,在相关科室与基层站所间建立了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形成闭环管理,确保设施完好率,为市民群众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我市老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历史欠账较大,加之近年来交通量剧增,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部分道路路面破损较为严重,加之排水管网与次、支道路排水管网错综复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量大面广,部分市管道路地下管网破损严重,为下步养护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问题。
二是数字化管理和智慧市政推进缓慢。市政设施、桥梁检测技术装备和路灯监控平台等智能化管理方面较为薄弱。
三是对一些与市政设施相关部门督导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如:过街天桥管理、路面多家井盖治理、道路外侧沿街单位路面铺装等情况。
四是单位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严重,亟需补充新鲜血液。
四、资产损益情况
2020年度总收入7744.4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549.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869.30万元,其他收入325.40万元;本年度总支出750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81万元,项目支出4954.08万元,本年度净资产7445.22万元。
五、社会投诉情况
2020年共收集热线、网络舆情等各类案件447条,其中:
反映城市道路问题的275条,占62%,反映城市排水问题的85条,占19%,反映道路路灯问题的65条,占14%,反映桥梁问题的22条,占5%。2、按管辖区域分: 市政工程处直接管辖的26条,占17%;任城区管辖的76条,占51%;高新区管辖的31条,占21%,太白湖区管辖的16条,占11%。
六、重大信息公开
机构人员编制
周长珠、崔连伟、陈星华、梁波、龙观光、陈鹤、仇云升、苗慧、孙运湖、韩应平、杨常青、胡新华、杨以群、杜博、崔鹏、杜岩、魏丽霞、李营、蔡昊、刘进民、张敏、林帆、姚明磊、马刚、冯建锋、张玉婷、郑义、董慧玲、王玉红、李克、杨泽庆、李振齐、齐玉然、丁永、薛继伟、王忠礼、张成海、马吉涛、赵永泗、金勇、王建忠、胡永燕、司家存、寻昊、张治海、杜广、李军、李玉勇、赵相学、李海基、魏战勋、薛爱芝、高伟、耿涛、张峰、王继涛、杨杰、沙东海、徐德友、李大杰、李精才、吴树军、韩春强、王广清、申家元、孟子明、赵瑞军、徐智强、董志恒、李广军、唐海军、司建国、周永峰、旋小润、王立、李巍、蒯全苏、付壮、魏德敬、李久峰、房文民、刘新年、马经龙、岳书保、程安广、于宏伟、黄亮、卜斌、孙建文、吴峰、万永生、耿俊环、朱宜海、马建宾、陈忠华、刘合柱、李树昌、杨海鹏、李江、潘贞峰、马驰、汤燕、张唐、陈宝元、宋春贤、闫洪燕、鲁冰心、韩玉权、郭斌、程林、张志庆、焦栋许、张弛、逯平、郭传斌、张亚勇、薛晶、文永军、赵勇、张海军、张建华、赵洪光 韩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