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市城市管理局报请市政府审议的《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4月16日之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ning.gov.cn/)或市司法行政网站(网址:http://jnsfxzw.jin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宁市红星中路13号济宁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27201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ssfjlf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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