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381606177/2021-062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
成文日期 2021-03-1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清单

发布日期:2021-03-18 信息来源: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制定印发《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促进粮食稳产提质增效的意见》,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加大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力度,强化田间管理和技术指导,科学开展小麦条绣病、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加强“三夏”“三秋”管理调度,认真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和惠农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077万亩,产量不低于483万吨。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在稳定粮食产能前提下,大力发展连栋大棚、冬暖大棚、塑料大棚等设施高效农业,加强技术指导努力提高单产水平。推行玉米大豆轮作间作,实施耕作轮作试点,全年完成15万亩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任务。

责任科室:种植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3、加快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2021年三大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水稻)保险覆盖率达到76%,争取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不少于5个,收入保险试点县不少于3个,积极争取完全成本保险试点,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投保面积不低于上年水平。

责任科室:计划财务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4、实施良种工程。依托嘉祥大豆、兖州小麦两个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和鱼台水稻、泗水花生两个省级基地种业优势,建设良种繁育基地60万亩,打造全国知名良种繁育基地。强化与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等大院大所合作,争取设立国家级大豆、大蒜种质资源库。加快黄淮海现代农业研究中心建设。支持圣丰种业牵头建立全国大豆种业联盟,培育一批规模以上种子企业和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制定出台《济宁市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责任科室: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市农科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责任单位:兖州区、泗水县、嘉祥县、鱼台县

5、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2020年度58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5月底前基本竣工,确保汛期前排涝设施安全运转。全面启动2021年度85.7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7月底前完成立项评审,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责任科室:农田建设管理科、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6、深化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大蒜精深加工、食用菌产业、淡水渔湖产品、粮油深加工、种业产业、优质肉鸭养殖、芦花鸡产业、鲁西黄牛产业、甘薯产业、标准化果蔬初深加工和农产品中央厨房建设等11个方向,制定落实融资担保支持政策,培育产业链领军企业,培育一批百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强镇10个,新增规模以上农业企业30家以上,争创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示范企业。争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合作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7、充分发挥农业园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金乡、鱼台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曲阜、泗水、嘉祥年底前完成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任务,6月底前邹城、微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启动创建工作。新创建1-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责任科室:发展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8、一季度制定印发《济宁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年底前11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即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创建成功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责任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9、强化“济宁礼飨”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创建一批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发挥济宁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带动作用,加快线上“济宁礼飨食安商城”建设,年底前完成50家“济宁礼飨”优品名店建设。建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济宁礼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责任科室:市场与信息化科、品牌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0、加大23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力度,推动至少5个市级团队与国家级产业技术团队或国内外行业领军人物建立合作关系。搭建2家以上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产学研推广转化平台,依托县域特色产业推动作物单品建立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支撑平台。加强与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等合作,立足嘉祥大豆、金乡大蒜等优势产业建设国家级科研院所,争取设立国家级种质资源库,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责任科室:科技教育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1、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大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扩大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建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工程设施。下大力气治理稻田回水,采取排灌内循环、农药化肥减量、生态农业建设、沟渠清理等措施,2021年在任城、嘉祥、鱼台实施第一期稻田退水治理工程,覆盖9.35万亩稻区。实施土壤改良修复,加大有机肥施用力度,全面提升耕地质量。金乡县启动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责任科室: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2、督促指导金乡县创建省级“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县,确保年内全市11个县市区均建成省级“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县,在全省率先创建为“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市。年内完成深松作业任务100万亩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88%。

责任科室: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13、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开展农村荒芜庭院、公共空间治理。落实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要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级管理、农村荒芜庭院及残垣断壁整和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新模式,2021年全市三分之一的涉农行政村建成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全面消灭整治村。启动2021年度200个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2022年5月完成创建任务。2021年底前,新建清洁村庄1000个。

责任科室: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4、全面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骨干冷链基地建设,依托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100个田间地头仓储保鲜冷库设施。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基地。

责任科室:市场与信息化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5、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启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指导做好汶上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归纳汶上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好经验、好做法,保障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设活动长效管控,规范有序落地落实,为全面推开我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打牢打好工作基础。

责任科室:政策与改革科、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6、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发展特色经营和优质高效的特色产业、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提高经营性收入占比。充分发挥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集体资产的职能作用,管好用活村级集体资产,建立集体资产积累机制。2021年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0万元的村超过800个,10万元以上村达到90%以上。

责任科室:政策与改革科、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7、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规范管理和盘活利用集体资产资源。探索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总结形成试点经验办法,推动股权质押贷款扩面增量。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21年全市土地流转率达到55%以上。

责任科室:政策与改革科、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8、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评选表扬150家带动力强、带动群众致富成效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抓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辅导员队伍,将市级以上示范主体由辅导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服务,着力推动各类主体有基地、有品牌、上水平。指导嘉祥县做好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指导曲阜市、邹城市、金乡县做好省级试点工作,推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责任科室:政策与改革科、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9、持续提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水平。科学确定村庄布局分类,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格掌握搬迁撤并范围、认定标准和实施条件,原则上不得先拆后建,确保乡村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对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外31个未建成安置区,逐个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确保2022年年底前全部建成。

责任科室:市优化村庄布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工作专班、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0、推动渔业绿色生态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意见,继续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新发展稻(藕)渔综合种养1万亩,推广优质品种5万亩、绿色高效技术4万亩。继续开展南四湖增殖放流和城市水系放鱼养水工作,放流优质苗种1200万尾,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处,完成微山县生态化池塘改造试点项目,推进生态化改造进程。实施“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济宁)建设项目”,做好渔业病害测报和重点水域渔业环境监测工作。

责任科室:渔业渔政管理科、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1、创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服务模式。每季度高水平举办一次“政银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会,引入更多“金融活水”。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现代高效农业、补齐三农短板、农业产业化等项目筛选融资需求,搭建好政金企合作对接平台,发挥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保障作用。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合作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2、主动对接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抓紧修改完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专项规划,6月底前市级规划印发实施。

责任科室:发展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3、注重培养农业领军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重点抓好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致富带头人培训,扩大乡村之星评选数量,进一步放大齐鲁乡村之星影响力。扩大公费农科生招生规模。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新培育高素质农民2000人以上。

责任科室:科技教育科、人事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4、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在巩固拓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成果基础上,突出抓好7个挂图作战项目、10个重点示范片区建设,积极引领特色优势产业向运河文化带、泗河生态带、洸府河经济带和东部山区、微山湖区、黄河滩区“三带三区”集中,着力打造具有济宁地方特色的乡村振兴引领区、样板区。

责任科室:市乡村振兴指挥部、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5、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上半年组织开展农业“县区交叉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保障春耕生产农资供应;加强“春播” “三夏”、“三秋”等重点时段农资监管,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农资供应。加强畜牧监测系统的电子巡查力度、做好检疫环节监管;加大动物屠宰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查证验物和屠宰检疫,确保畜禽肉食的安全。组织开展济宁市2021年禁渔管理工作,指导微山县研究制定南四湖禁用渔具、捕捞方法目录和重要经济鱼蟹类的可捕标准,规范南四湖原住居民捕捞活动;推进“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三年行动,争创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1处;组织开展渔政“亮剑2021”专项行动,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重点水域禁渔、打击电鱼活动等执法监管工作,切实提升渔政监督管理效能。继续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三夏、三秋前,集中开展年检年审工作,确保农业机械的使用安全。

责任科室:法规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6、按照市政府“双招双引”任务总要求,梳理出我市农业产业链条上薄弱环节和招商需求,按照“建链强链补链”总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双招双引”工作,完成1-2个投资3亿元以上现代高效农业项目。

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合作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7、全力抓好农业安全生产。狠抓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行业指导工作职责,重点抓好农机、渔业、农资管理和农村沼气工程等领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职责落实,坚决遏制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的要求,深入开展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明确重点、强化措施、排除隐患、解决难题,加强源头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完善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于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在摸清实情、推动整改、抓好督导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精心组织开展农业领域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等大力宣传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操作规程等,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