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503J/2021-08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3-1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司发〔2021〕1号济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济宁高新区政法委、太白湖新区政法委、济宁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党群工作中心);局属各单位,济宁仲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济宁市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8日
济宁市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济宁市司法局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深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建成运行济宁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快推进法治济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法治济宁、平安济宁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各类培训班必学内容,坚持“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推动把讲政治落实到实际行动和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问题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科室)
2.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面建设五星级党支部,突出党建“品牌化”建设,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总标准,努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举行庆祝建党 100 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施律师行业党建强基工程、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围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系列群众性创建活动。加强局机关职工之家建设,做好老干部工作,促进机关融合发展。(责任科室:局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律师工作科、机关党委、工会)
3.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突出“四项任务”,抓实“三个环节”,着力解决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牢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精文减会、规范督察检查考核调研,将时间和精力聚焦到抓落实上。(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纪委)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定期研判、通报等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健全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做好网评员队伍管理。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开展“发现榜样”活动,举办“最美司法行政人”选树活动,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局宣传教育科)
二、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加快法治济宁建设步伐
5.加强依法治市规划设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和座谈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作为法治督察重要内容。结合济宁实际,加快编制完善《法治济宁建设规划》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的配套落实方案,体现出济宁特色,助力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台《济宁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责任科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法治调研督察科、宣传教育科)
6.完善依法治市推进机制。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三述法+两督察”的工作模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活动。完善法治济宁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制度,统筹各协调小组积极推进各领域法治建设,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借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机关绩效考核等,科学设定法治考核指标,精准推动法治济宁建设。认真做好“法治指数”试点工作,努力构建法治济宁建设指标体系。遴选、充实一批具有法律资格、高端法学专业人才到法治队伍中,建立济宁法治专家库。(责任单位、科室:市法治研究中心,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法治调研督察科、组织人事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7.全力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拟二季度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出席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全力争创第二批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力争多个综合示范县市区和特色亮点项目入围。在县市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中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加强法治督察,完善督察措施,丰富督察内容,实现法治建设考核、法治督察、法治政府建设一体推进。(责任科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法治调研督察科、组织人事科)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8.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编制《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完成《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条例》《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济宁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改)》《济宁市河道管理办法》《济宁市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济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开展《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济宁市港口条例》《济宁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济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项目立法调研。起草规范性文件《济宁市政府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健全立法项目公众参与和论证评价机制。(责任科室:局立法科)
9.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努力推动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加快济宁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信息系统建设,力争3月底前在任城、泗水、金乡进行试点。进一步发挥基层联系点作用,探索建立联系点制度体系,持续丰富“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示范项目内涵。探索建立新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以“准听证会”形式进行论证,进一步提高文件审核质效。总结梳理评估2020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发布2020年度白皮书。(责任科室:局备案审查科)
1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巩固深化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工作成果,加快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力争3月底前在邹城、兖州、曲阜试运行,9月底前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扎实做好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推广“局队合一”“室所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新《行政处罚法》的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裁量基准、案卷评查等制度,强化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督查。深化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科室: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1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打造“和为贵”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品牌。强化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再造,编印《济宁市行政复议标准体系》。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大公开审理力度,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质效。(责任科室:局行政复议科)
12.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保出庭率100%。做好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工作。抓好《济宁市行政应诉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行政败诉案件分析研判。推行行政诉讼案件网上办理,积极参与庭前调解和解工作。探索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做好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工作,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责任科室:局行政应诉科)
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保障改善民生
13.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调研,科学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升级改版“我执法我普法”电视普法栏目,定期组织市直部门单位上线普法。以“民法典十进”活动为抓手,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使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党史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优化拓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数据平台”“法治资源地图”“普法考试系统”三大平台。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艺创作,年内指导各县市区普遍建成民法典主题公园。(责任科室: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1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开展“一县一品”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出台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建立济宁特色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运行保障机制。试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创新产业园,汇集国内外一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涉外仲裁等法律服务相关业务专家,打造高端法律服务集群。(责任单位、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科)
15.推动律师工作规范发展。落实省厅关于律师执业保障、投诉处理和惩戒、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等工作部署。实施“六化”战略,年内20人以上规模所达到20个,引进国内知名大所至少2个,提升律师业务能力和人才吸引力。建设“智慧律师”系统,开展“零投诉律所”创建活动,推进律师工作规范化快速提升。完善细化案件评查标准,优化评先树优工作机制,打造一批济宁品牌所。健全完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督促各县市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在年内实现全覆盖。加大破产管理人协会指导力度,推进符合条件单位建立公职、公司律师制度,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责任科室:局律师工作科)
16.推进实施公法和法考等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各法律援助机构办案共享机制,推广“法援在线”信息系统。开展以“我的法援故事”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力度,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完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无纸化审核工作。精心组织实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举办 2021 年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班,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做好人民监督员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做好人民陪审员到期新增和缺额增补工作。(责任单位、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二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科)
17.深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改革。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标准化建设,力争2021年济宁市标准化司法鉴定机构比例达到100%,推动完成司法鉴定机构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贯彻实施《仲裁法》以及上级有关仲裁工作精神,切实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完善仲裁法律制度,提高仲裁案件的审理质效,提高仲裁公信力。开展公证服务质量建设年活动,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积极向县市区推广。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情况,积极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发展。(责任单位、科室:济宁仲裁办,市诚信公证处,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二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科)
五、助力平安济宁建设,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18.推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覆盖面,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展“创品牌、争先进”活动,擦亮“和为贵”人民调解品牌。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全市先进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工作,提升调解队伍战斗力。(责任科室: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科)
19.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指引及档案文书格式》,持续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以推动“政治矫正”“智慧矫正”“文化矫正”“心理矫正”“精准矫正”为载体,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研发推广“云矫务”信息系统,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探索“队建制”管理模式,推进刑事执行一体化工作,切实发挥选派警察助矫效能。推动县市区、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力争2021年底前市、县、乡三级全覆盖。(责任单位、科室:济宁监狱、市强戒所,局社区矫正工作科)
20.强化监狱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督察巡查机制,确保疫情防控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加强监管安全风险评估和罪犯危险性评估,推进罪犯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健全执法标准化体系,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法治监狱建设,形成规范统一、适合监狱工作特点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根据智慧监狱建设标准和要求,推进金桥分监狱改扩建工程。开展“学儒强警”“学儒育新”活动,提高监狱干警职工品德修养和德化育人能力。(责任单位、科室:济宁监狱,局监狱管理科)
21.强化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严格落实司法部统一全国戒毒模式要求,优化升级戒毒模式,打造统一戒毒模式“示范所”。推进“智慧戒毒”建设,实现信息技术和戒毒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快戒毒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法治戒毒所示范创建。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值班执勤制度,加强戒毒人员日常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力度,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突出教育戒治主业,整合教育戒治合力,深化特色矫治品牌创建,实现教育戒治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戒毒工作社会化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场所开放制度。加大协调力度,尽快完成新所搬迁。(责任单位、科室:市强戒所,局戒毒管理科)
22.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开展司法所“强素质、树形象”活动,落实即将出台的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抓规范、促服务”专项活动,打造“五规范、四统一”品牌优质法律服务所,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安置、教育帮扶工作,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认真落实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七个一”工程,力争年内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实现每个村培育 1 名以上“法治带头人”。优化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考核标准,命名第十一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第八批“双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责任科室: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科)
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高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23.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落实上级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有关要求,推动在法治化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疫情法律服务团作用,为民营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排查化解企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矛盾纠纷。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责任科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科、律师工作科)
24.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开展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加强立法、备案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专业法治人才培养,积极发挥公职律师队伍作用,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持续发现、梯次培养优秀后备干部的常态化机制,树牢实干实绩实效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指导济宁监狱、市强戒所扎实开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三年实战大练兵,提升队伍实战能力。(责任科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立法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科、监狱管理科、戒毒管理科)
25.加强基础保障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和内控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努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机要保密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保密机房、数字化档案室建设,提升局机关信息化水平,推动机关规范高效运转,提高整体工作效能。(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