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332/2021-049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5-1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体字〔2021〕2号关于举办济宁市第十三届“百县篮球、千乡乒乓球、万人象棋”三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总会,市篮球、乒乓球、象棋运动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体育健身需求,经研究,举办济宁市第十三届“百县篮球、千乡乒乓球、万人象棋”三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2021年7月至9月中旬,各地自下而上根据各自实际组织举办“百千万三大赛”县级初赛;
(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市级预赛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比赛。
二、有关要求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今年的“百千万”三大赛赛程安排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赛事工作方案,请各县市区县级初赛7月之前完成,市体育总会将进行县级初赛情况抽查。要做好疫情防控预案,精心组织好县级初赛,不走形式和过场,把各级比赛真正办实办好,确保赛事质量。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赛事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动赛事活动开展。
1.科学制定办赛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三大赛项目的不同特点,选择适宜疫情防控的比赛场地,注意控制比赛规模和人数,不组织观众观看比赛。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及场地设施经营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合力确保办赛安全。
(二)严肃赛风赛纪,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加强对参赛运动员赛风赛纪教育,做到遵纪守法、公平竞赛。凡出现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违反参赛资格要求,弄虚造假,严重犯规,打架斗殴,不服从裁判判决等行为的,将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同时取消其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附:1.济宁市第十三届百县篮球预赛竞赛规程;
2.济宁市第十三届千乡乒乓球预赛竞赛规程;
3.济宁市第十三届万人象棋预赛竞赛规程。
济宁市体育局 济宁市体育总会
2021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济宁市第十三届百县篮球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体育局
济宁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县市区体育总会或篮球运动协会可申请承办。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体育总会。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员出生年月:1976年1月1日后至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25-45岁);
(二)各县市区、有关大企业各派1-2支代表队,领队由各县市区体育总会工作人员担任。队伍组成:领队1名,教练员1名(可由运动员兼任),运动员5-8名。
(三)运动员须持有户籍所在地身份证(户口本或一年以上的暂住证);驻地部队、武警的现役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参赛。
(四)凡在国家、省、市体育局注册的现役运动员、全国大学生CUBA联赛和超级联赛注册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
(五)所有参赛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参赛服装:每队须有深、浅两套比赛服,并有固定和清晰的比赛号码。比赛中应按照比赛秩序册中的服装颜色要求,以及秩序册中注册的运动员号码上场比赛。如果全队比赛服装颜色不统一,比赛号码不符合要求,则不允许运动员上场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三人制”篮球竞赛规则,并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1、每场比赛15分钟;
2、参赛队伍要按竞赛日程安排完成赛程规定的比赛;
3、计分办法:在三分线内投球中篮计1分,在三分线外投球中篮计2分,在罚球线罚球中篮计1分;
4、在规定的时间内,率先取得21分或以上的队伍获胜(不适用于决胜期比赛)。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两队打平,则应进行决胜期比赛,在决胜期比赛中首先得到2分的队伍获胜(也可规定决胜期比赛时间);
5、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所有参赛队伍按团体名次进行排名。
(二)比赛期间进行“齐鲁三分王”赛,小组循环赛结束后进行。每个代表队派1名队员参赛,分5个点进行定点投篮,每个点投5个球,投中最多者获胜。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根据报名队数确定录取办法,颁发奖杯和证书: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名以后为三等奖。
(二)齐鲁三分王: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证书。
承办方如有招商项目,可提供相关商品作为奖励!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报名时间根据市级决赛时间而定。
(二)报到
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所有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和当地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出示健康码。
九、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体育总会选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联系方式
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电子邮箱:jnstyzh@126.com,联系电话:2967716,联系人:陈振,联系电话:15905379792。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济宁市第十三届百县篮球预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号码 | 所在 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 电话 | |
领 队 | ||||||||
教 练 | ||||||||
运动员 | 男 | |||||||
运动员 | 男 | |||||||
运动员 | 男 | |||||||
运动员 | 男 | |||||||
运动员 | 男 |
附件2
济宁市第十三届千乡乒乓球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体育局
济宁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县市区体育总会或乒乓球运动协会可申请承办。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县市区1-2个乡镇。
五、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甲、乙、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
(三)男、女团体比赛采用同年龄组选手对抗赛方式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取小组名次进行第二阶段淘汰附加赛。出场顺序为:
第一场:丙组队员vs丙组队员
第二场:乙组队员vs乙组队员
第三场:甲组队员vs甲组队员
(四)单打比赛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取小组名次进行第二阶段淘汰附加赛。
(五)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所有参赛队伍按团体名次进行排名。
七、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1、甲组为1966年1月1日后至1975年12月31日前出生(46-55岁);
2、乙组为1976年1月1日后至1985年12月31日前出生(36-45岁);
3、丙组为1986年1月1日后至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25-35岁)。
(二)各县市区各派1-2支代表队(乡镇街道)参赛。领队1名,教练员1名(可由运动员兼任),男、女运动员各3-6名(46-55岁各1-2名,36-45岁各1-2名,25-35岁各1-2名)。领队由各县市区体育总会人员担任。
(三)参赛队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并于赛前向临场裁判员出示方可参赛;
(四)凡在国家、省、市体育局注册的现役运动员禁止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合格,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次竞赛;
(六)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自理,竞委会除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医务服务外,对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代表队名称:××县××乡镇(街道)代表队(如:任城区越河街道代表队)。
(八)参赛服装:每队须有深运动服,禁止穿白色或浅色运动装。并有固定和清晰的姓名。比赛中应按照比赛秩序册中的服装颜色要求,以及秩序册中注册的运动员姓名上场比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单打每个组别录取名次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所有参赛队员均颁发证书;
(二)男、女团体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队数确定,颁发证书和奖杯;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证书。
承办方如有招商活动,将有赞助方提供奖品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报名时间根据总决赛时间而定。
(二)报到
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所有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和当地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出示健康码。
十、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体育总会选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一、联系方式
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电子邮箱:jnstyzh@126.com,联系电话:2967716,联系人:陈振,联系电话:15905379792。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济宁市第十三届千乡乒乓球预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民族 | 所在 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领队 | ||||||||
教练 | ||||||||
甲组 | 男 | |||||||
女 | ||||||||
乙组 | 男 | |||||||
女 | ||||||||
丙组 | 男 | |||||||
女 | ||||||||
附件3
济宁市第十三届万人象棋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体育局
济宁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县市区体育总会或象棋运动协会可申请承办。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执行;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所有参赛队伍按团体积分排名。
六、参赛办法
(一)年龄、性别不限;
(二)各县市区各派1支代表队参赛,领队1名、教练员(可由运动员兼任)1名、运动员6-8名,必须注明××县(市、区)代表队(如:金乡县代表队),领队须由各县市区体育总会人员担任;各市直单位可派1支代表队参赛,领队1名、教练员(可由运动员兼任)1名、运动员6名。
(三)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等参赛;
(四)凡在国家、省、市体育局注册的现役运动员禁止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合格,身体健康;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成绩录取前八名。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至第三名为二等奖,第四至第八名为三等奖,其余为参与奖,所有参赛队员均颁发证书;
(二)团体成绩根据报名队数确定录取名次。各代表队所有参赛队员个人名次得分之和相加计算团体成绩,颁发证书和奖杯;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证书。
承办方如有招商活动,将有赞助方提供奖品。
市级比赛承办方的招商方案,要包括县市区各乡镇选拔赛的奖品发放。(县市区根据赛程安排,及时向市体育总会反馈赛程安排,以便联系赞助商前往赛场,发放奖品)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报名时间根据总决赛时间而定。
(二)报到
报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所有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和当地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出示健康码。
九、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由由市体育总会选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联系方式
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电子邮箱:jnstyzh@126.com,联系电话:2967716,联系人:陈振,联系电话:15905379792。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济宁市第十三届万人象棋预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所在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领队 | |||||||
教练 | |||||||
运 动 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