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居民电子健康卡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居民电子健康卡
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局、太 白湖新区社发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局,委属及省驻济 各医疗机构:
为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一院一卡、重复发卡、互不通用”堵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全市电子健康卡的推广应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电子健康卡的重要意义
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 阶段,推广应用电子健康卡,推行“非接触式”就诊作为有 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全面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 意义重大。各级各单位要充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统筹,加 大统筹协调,“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建立考核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推动全市 电子健康卡的申领和推广应用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
3月28 日 ,省政府印发《关于补充完善全省2021年工 作部署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将“促进'互联网+医疗健 康’规范发展”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各县市区、二级及以 上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完成电子健康 卡应用环境改造,实现挂号、排队、就诊、收费、检验、检 查、取药、住院、体检等全流程识读应用电子健康卡;6月 1日起停发各类实体就诊卡;10月1日起停用各类实体就诊 卡,推进电子健康卡全面替代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卡。大力推 进电子健康卡线上线下应用,6月底各医疗机构院内实体卡 就诊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超过30%, 9月底占比 不超过5%。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做到全员知晓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网络、电视、 广播、报纸、“三微一端”等渠道,借助电子显示屏、横幅、 海报、宣传册、健康宣传栏、网站、面对面健康宣教等阵地, 加强电子健康卡申领和使用流程等相关知识宣传,引导群众 及时了解和申领、使用电子健康卡。
各医疗机构要配齐配强导医、分诊台、志愿服务人员, 切实主动宣传、主动服务。要制定电子健康卡操作规范和使 用流程,对医疗机构内所有电子健康卡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确保每一位医务工作人员在各医疗服务环节能熟练使用电 子健康卡。
四、严格督导,确保工作到位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对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督 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市卫健委已确定 将电子健康卡推广应用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督导内容, 市驻县督导组、委包保督导组5月20日起,每周对医院推 广电子健康卡宣传氛围、主动服务情况、是否按时停发实体 卡等工作进行同步督导、同步通报。同时将电子健康卡推广 应用纳入信息化工作半月通报,实行红黄蓝通报,红牌标识 2次将直接约谈县市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附件:济宁市电子健康卡推广应用宣传方案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7日
附件
济宁市电子健康卡推广应用宣传方案
一、主要目的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2021年6月1日前,全市二级以 上公立医疗机构停发医院就诊实体卡(电子健康卡、社保卡、 身份证均可挂号就医)。10月1日起停用就诊实体卡。通过提前宣传、主动宣传,确保全体居民知码、懂码、有码、 用码。
二、宣传方案
(一)医院层面
1.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网站、LED大屏、公众号、抖 音官方号等统一宣传。设计统一宣传彩页模板。
2.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大厅、门诊预检分诊台、 门诊各诊室、急诊大厅、住院病房等多地布置宣传品,院内 广泛宣传。
3.导医+部分原办卡窗口工作人员、增加志愿者。主动 引导群众申领电子健康卡。
4.逐步压减办卡窗口,6月1日起可结合实际,保留紧 急办卡窗口,针对特殊人群进行办理。
(二)社会层面
1.市级统一制作短视频(1.5分钟左右),重点宣传电子 健康卡申领、用途等。用于全市医疗机构、公交车、户外大 屏同步宣传。委微信公众号、健康济宁服务号一并宣传。
时间:5月20号——6月底
2.记者以“体验式就诊”方式,从电子健康卡领取、 挂号、就医、缴费、查验报告等全流程实地体验“扫码就医”。 选取医院拍抖音视频。
时间:5月25号一6月1号
3.健康济宁服务号、健康济宁公众号、各医院公众号发 布温馨提示,提醒6月1日停发实体卡。
时间:5月28号前
4.市级媒体对全市电子健康卡领取、推广应用及整体信 息化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时间:5月28日——6月5号左右
5.健康济宁服务号、健康济宁公众号、各医院公众号发 布温馨提示,提醒10月1日停用实体卡。
时间:9月28号前
6.通过社区、家庭医生、公益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三、推进流程
1.召开线上培训会议,工作人员就推进电子健康卡宣传 应用进行在线培训,对医院信息科、导医、办卡窗口人员等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5月18日起,各医院印制相关宣传资料,启动线下宣 传、增加人员主动服务,协助就诊人员申领电子健康卡。
3.5月20日起,启动户外大屏、公交车、公众号等全方位宣传。
4.后续宣传工作结合推进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