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079/2021-024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能源局 | 组配分类 | 承诺20 |
成文日期 | 2021-05-2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举措和落实
一是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市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目标和推进步骤。计划到2021年底,全市辖区内省属煤矿、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以上大型煤矿、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所有矿井主通风、主排水等生产系统实现无人值守。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70%以上。二是成立煤矿智能化改造提升工作专班,协调推进智能化建设各项工作。建立智能化建设日常调度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全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进展。三是筹备建立济宁市煤矿智能化发展产业技术联盟,解决煤矿智能化“卡脖子”问题,加快推动全市煤矿企业智能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