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宙批服务“一次办好”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16:25 信息来源:济宁市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专班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一次办好”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20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一次办好”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 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 号)部署要求,对标浙江绍兴等先进市放管服改革经验,进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我市放管服改革滞后,营商环境、政务环境不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强等堵点痛点难点热点问题,现就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一次办好”,实现审批服务便企化、便民化,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对标江浙先进地区放管服改革经验,按照群众和企业办事“一次办好”的改革目标,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倒逼各级各部门减权、放权、治权,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保障和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使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服务环境明显改善,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二)基本原則

——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企业和群众需求的事项“一次办好”,不断提高群众改革的获得感。

——对标先进、力争领先。对标江浙先进省市,学习借鉴“最 多跑一次”改革成功经验做法,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大力减权放权,优化服务流程,高标准、高质量推 进"一次办好”改革。

——聚焦问题、重点突破。聚焦影响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实施重点突破,治庸治懒治顽,真正解决好审批服务中存在的慵懒散、冷横硬、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监管方式创新。

——上下协同、形成合力。市级部门要勇于担当、优化服务, 县(市、区)、功能区要同频共振,敢于创新。整合各方资源,促进协同联动,构建上下一体化联合推进机制,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放管服改革氛围。

——评价督导、问责倒逼。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估测评体系,实行月调度、季排名,纳入“一把手”述职加工作巡查,对工作退缓、 问题突出、排名连续靠后的实行迫责问责。

(三)主要任务目标。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办就办好”为理念,倒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到2018年底,“一次办好”改革初见成效,部分改革经验在省内领先,年度考核不低于全省前5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一次办好”;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100%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建立5个电子证照库并实现共享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交易登记、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用时控制在30个工作日,投资项目从土地审批到开工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流程用时不超过100天;市县各级5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证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在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果,政府要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 一次办好”。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承担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县(市、区)、功能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中央、省驻济有关单位。

三、推进措施

改造政务服务大厅。加快市级新政务大厅软硬件建设,确保10月底前试运行。加快改造建设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县(市、区)大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万平方米,功能区不低于1-1.5万平方米。年底前市、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社保医保、公积金审批、出入境申批、 机动车通章处理、水电气暖、税务缴纳、通讯银行邮政等业务窗口。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政务服务大厅形象标识、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标准,提供免费打复印、免费无线上网等服务。8月底前,出台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单位选派到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标准,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对其中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探索实行职业师资格管理、差异化绩效考核奖惩。推进镇、村便民庭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服务代办点)建设。8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服务代办点)建设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镇、村延伸。

(二)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明确“一次办好”事项梳理范围,将公布的“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规范为“一次办好” 事项。在此基础上,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推进各县(市、区)、功能区“一次办好”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市域范围内的县级办理项名称统一、申请材料统一、环节流程统 一、承诺完成时限统一。7月底前公布市县“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三)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围绕“一次办好”目标,全面推行“五个一”集成服务。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窗口出件”,市县政务服务大厅持续深化“一窗受理”服务改革8月底前进一步健全完善“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和标准,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 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改革全面落实到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强的综合窗口服务人员队伍。

(四)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根据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有关要求9月底前制定出台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厘清市县两级权力事项,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实施层级且基层有实际需求的,原则上由县级实施。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削减权力事项等情况,继续精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年内再削减一批行政权力事项。

(五)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1.推行项目落地“模拟审批”模式。对虽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主体相对明确(正在办理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在暂不具备法定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各审批部门实行容缺受理,提前介入进行审核、审批,提出模拟审批意见;当该项目取得土地并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由各审批部门对土地取得前的模拟审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结果转化为正式审批结果。严格落实“6+1”“9+X”会商会审机制,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全流程运行监管功能,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用时不超过30个工作日投资项目从土地审城到开工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流程用时不超过100天。8月底前,出台投资建设项目容缺受理、项目落地“模拟审批”的具体改革方案;8月底前,修订完善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

2.推行电子审图、联合图审模式。系统梳理建设、规划、人防、 消防、气象等领域图纸审查内容和申报材料,通过减少、整合、简化、优化,形成于法有据、内容清晰、全市统一、完整规范的图纸审查标准和申报材料目录清单,并以此为基础编制联合审图指南。开发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实行统一接收、集中办理、分工负责、并联审査、一次告知、整体反馈。8月底前,编制完成联合审图指南;9月底前,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上线运行,并接入政务服务网。

3.推行统一测绘、联合验收模式。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工程涉及的综合验收事项,由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消防、人防、 安监、国家安全、市政公用等部门、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9月底前,出台统一测绘、联合验收工作实施办法。

 (六)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8月底前,出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的实施方案。

2.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扎实推进济宁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改革审批方式,加强综合监管,推行“照后减证”、合规监管。继续加大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领域,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不断提高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将更多的非许可类涉企登记、备案等事项纳入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10月底前,再将一批涉企证照事项纳入“多证合一”。

  (七)深化便民服务领域改革

1 .不动产登记全面提速。8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受理系统平台研发工作9月底前,实行“一次取号、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模式,整合交易、纳税、登记三项业务全面进驻城区办事大厅,实现全部业务“一窗受理、全城通办”。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涉及的房屋交易、税收缴纳、银行抵押等相关事项,其中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家庭住房情况査询等业务即来即办、当日办结。对于前期行业管理中已经产生的测量成果,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应当继续沿用,不得重复测量。

2.推进身份证“一证通办”。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社保、医疗、养老、公安、国土、民政等相关证照信息,开发建设“一证通办”信息管理系统,以居民个人身份证为标识收集和抓取信息,群众无需多次胞,办事只用一张10月底前,居民户口簿申领、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转移登记等50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民生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证通办”。

3.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在餐饮经营、户籍办理、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事务公证、 社保缴纳、劳动就业、民政救助、残疾人证办理、养老机构设立、民办教育机构设立、个体诊所设立、药品零售企业设立等民生领域推行“一链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基层大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办理流程8月底前再推出一批“一链办理”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4.推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下沉。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承担的审批服务事项中涉及自然人的,原则上全部委托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行使或受理网点延伸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代办点。9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公布第一批向乡镇(街道)、社区(村)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八)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搭建“一个平台”

1.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向全国中介机构发出邀请,通过窗口入驻和挂牌入驻2种方式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中介超市,确保从事同类中介业务的机构达到3家以上达不到3家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引进。加强对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实行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三个统一”,建立备案管理、考核评定、清退淘汰“三大机制”和中介机构“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中介执业行为。9月底前,建成线上线下一体化“中介超市”,并出台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2.组建中介服务联合体。在完成线上线下一体化“中介超市”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搭建集工程咨询、测绘、环评、能评、水保、 地勘等多项中介于一体的联合体平台,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中介服务联合体专窗,由专窗牵头,项目业主在系统平台上选择组建中介评估联合体,并联开展多项评估业务,推行“网上统一受理、分送相关中介、联开展业务、一站完成评估”的“一站式服务”模 式。10月底前,出台推进中介服务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年底前,开发应用中介评估联合体系统。

(九)推进信息共享建设,线上业务“一网通办”

1 .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系统和数据权限在省直部门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与对口省直部门对接,实现与省级部门数据仓和省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9月底前,全面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建设。

2.横向整合部门业务专网。全面整合全市各级部门各类业务专网(专线)。12月底前,除个别确需保留、经批准暂时实行网络对接的外,各类业务专网(含国家、省垂直部署业务专网的市以下部分)完成向全市电子政务网的分类迁移整合。

3.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各级部门要积极将政务信息资源向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迁移,12月底前建成完善全市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

4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开发建设窗受理平台、智慧大厅平台和自助服务平台,11月底前实现与相关部门(单位)业务专网对接。优化网上政务,完善智能化大厅,让企业和群众享受“24小时不打烊”智能化服务,完善配备网上自助申报、身份证读卡器、电子监察设备、自助办理一体机等信息化设施。

(十)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开展创业创新营商环境评价,针对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和投 资便利化等主要指标201810月底前对各县(市、区)、功能区营商环境进行评价。

四、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对我省发展新使命新要求的深入实践,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各级各部门要着眼于满足老百姓的需求、顺应群众和企业的呼声、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良服务、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的重大意义,树立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功能区党(工)委书记、县(用、区)长(管委会主任)和有关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局长(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査,加快推动改革落地。成立全市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成立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作为市“放管服”改革工作专班,由常务副市长任指挥长,并兼任市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一主任。指挥部组建专班在太白湖新区集中办公,加快推进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各县(市、区)都要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为指挥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作为县(市、区)“放管服”改革工作专班,由常务副县(市、区)长(分管副主任)任常务副指挥长,并兼任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第一主任,为“放管服”改革提供 坚实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抓好督査落实,加大推进力度。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要求,做细做实各项工作,防止空戒口号、流于形式。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完善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容错纠错机制,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根据“放管服”改革尤其是“一次办好”改革的重点内容,建立测评指标体系,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启动问责追责机制。县(市、区)和各功能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査和问责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一次办好改革,济宁广播电视台、济宁日报社要开设“一次办好改革专栏,定期登播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组织电视公开承诺,各县(市、区)、功能区及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如何推进“一次办好”改革,逐一上电视向社会公众作出郑重承诺。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企业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营商环境监测、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