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079/2021-075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能源局 组配分类 优化营商环境
成文日期 2021-06-0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专家解读】关于印发《济宁市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1 信息来源:济宁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专家解读】关于印发《济宁市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1年5月,山东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鲁发改能源〔2021〕360号),要求各市能源(电力)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任务台账》要求,制定本市三年行动方案和任务台账。

二、决策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

3.山东省发改委等8部门《山东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鲁发改能源〔2021〕360号)。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打造高效率办电、高品质服务、高质量供电的用电营商环境“济宁样板”。

四、重要举措

围绕“提升办电效率、便利度、供电可靠性、信息公开力度,降低办电成本”,制定了17项具体工作举措和68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压减用电报装业务办理时间、压减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优化告知承诺备案方式、压减用电报装环节和申请资料、优化用电报装线上服务、推动办电持续融入政务服务、推行园区快捷接电模式、优化接入电网方式、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规范用电报装收费、创新临时用电租赁共享服务模式、加强配电网和农网规划建设、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提高故障抢修效率、提高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度、规范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等。

联系人:段迎春  0537-3991618

济能字〔2021〕22 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