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424C/2021-060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 2021-06-2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135383号《科学培育“地摊经济” 释放“小吃小喝”潜在市场》的答复
尊敬的褚福梅委员: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您在济宁市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5383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市场监管部门以推行柔性执法、提升包容管理、满足消费需求、营造有序地摊消费环境为目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靠上、各业务科室参加的保障地摊经济发展工作专班,积极开展地摊消费市场经营秩序、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地摊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地摊经济繁荣发展。
一、工作重点
(一)围绕“游、购、娱、食、泊”等各种消费体验活动,做好地摊经营秩序管理、食品安全、消费投诉、诚信经营保障工作。
(二)围绕打造美食示范街区、购物示范街区等经济示范街区,做好地摊经营秩序管理、食品安全、消费投诉、诚信经营保障工作。
二、具体措施
1、规范地摊食品经营。以经营资质、经营条件、食品标签质量状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等要求为基本内容,制定地摊经济市场食品销售规范,推动形成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实现地摊经济市场食品规范化经营。
2、强化地摊食品抽检。每季度安排地摊经济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根据风险分析确定抽检重点品种和检验项目。组织开展“你点我检”等活动,实行“监检结合”, 配合现场检查进行抽样,对样品量不能满足抽样要求的,对上游供货商、批发商开展延伸抽样。
3、处置地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针对地摊经济,尤其是针对地摊经济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迅速组织、协调相关应对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局做好一般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完善地摊消费投诉机制。在地摊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12315维权投诉电话、消费投诉渠道和投诉流程,督导地摊经济市场开办方第一时间受理和解决市场消费投诉,确保地摊市场无假冒伪劣商品,无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
5、打造济宁美食名片。充分发挥鼓励夜市等地摊经济开办方工作主动性,激发广大市场经营户创业热情,引导培育一批具有济宁特色的“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消费品牌,形成一批特色化、多元化的“舌尖济宁”品牌。
6、做好地摊诚信示范工作。引导和督促地摊经营业户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信用信誉自律,强化信用约束,将市场经营业户主体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构建长效、动态监管机制,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在济宁”等评选活动,全面建立地摊市场经济诚信经营激励机制。
今后,市市场监管局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系统内地摊经济工作引导和工作培训,使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迅速融入到全力支持和保障我市地摊间经济发展中去。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