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50852907J/2021-035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成文日期 2021-07-0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7-02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市运行管理委员会,构筑城市运行管理指挥部运作体系。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局统一领导、局属单位组织实施、法规科督导检查、执法大队具体落实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法治网络。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精心组织,严密实施,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学习内容具体化,学习形式多样化,抓住“关键少数”,将《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带头学习《宪法》,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持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关定期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利用中心组学习、班子例会和专题学法会等形式进行法律学习,全体人员坚持每周利用理论业务学习和党员活动时间开展集体学法。

(二)开展多样化学习培训活动。制定《2021年度法治培训实施方案》,采取请进来,经验轮讲等形式,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城管领域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授课,通过以案释法、技术比武、业务交流等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三)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配档表》,一线执法人员坚持日常边执法边普法,同时结合城市运行网格化管理路长制街长制工作要求,全体人员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同步做好普法工作。

(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局门户网站、公众号、自媒体平台、LED显示屏、公交车站显示屏,新闻媒体报道抓好宣传教育;开展“城管十进”、“大手牵小手”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完善机制,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规范执法行为。编制《执法手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根据新《行政处罚法》修订执法文书,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公平公正。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二)修订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济宁市城市规划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济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完成修订,正式印发。

(三)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定《网格化管理“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兼职信息采集实施方案》,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系统干部手机安装“智慧城管”APP,下沉到网格开展徒步巡查,随时发现、上报、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每月印发《城市运行管理情况通报》,通报当月各区、城市运行各部门单位信息采集、问题处置情况。

(四)建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参与重大复杂执法案件的研究、法制审核和办理,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会签,强化了城管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五)发展“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行政程序中。

四、存在问题、建议及下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运行机制不顺畅。没有建立城市运行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二是市县两级城管体制、权责职能不一致。三是执法人员身份问题未得到解决。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鲁办发〔2015〕54号)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应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目前,我市市级城管执法队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

(二)建议。一是建议尽快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参公管理的问题。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完全具备参照管理的条件,且全省16地市除淄博、日照无市级执法队伍外,只有济宁、滨州城管执法队伍未实行参公管理。二是执法保障方面,建议建立城管执法保障机制。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执法难度不断增加,一线执法队员的日常平均工作时间要在10小时以上,创城期间甚至超过12小时,这一时间和强度已远超其他执法队伍。建议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城市管理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薪酬待遇政策,建立城管人员巡逻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制度,取消制服收费,与其他综合执法部门同等待遇。

(三)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决策指挥体系,发挥高位协调作用。以市运管委为“龙头”、运管服平台为手段,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问题“一网打尽”、一体考虑,发挥市运管委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督导考核作用。二是推进数字赋能,提升“智”治能力。打造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于一体的新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数据融合、分析研判、闭环处置的运行机制,及时解决城市运行管理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权力制约,落实常态监督。市局将根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组织案卷评查、日常执法培训、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评估等方式实现内部监督、系统层级监督,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