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3485J/2021-065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政府工作报告落实
成文日期 2021-07-0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二季度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措施

发布日期:2021-07-05 信息来源: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后续措施

主办单位

89

大力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全面落实“林长制”,完成新造林3万亩、荒山绿化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强化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

①组织召开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②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会同自然资源、森林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森林防火期内每天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适时下发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通过“天眼”卫星监测系统做好火灾监控。③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做好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工作。3月28日,发布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已招录75人。4月26日,再次发布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已招录85人。第一批第二批队伍招录共计160人。④修订《济宁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3月30日市森防指在泗水县开展济宁市森林火灾综合应急演练。督导县(市、区)完成应急演练。

1.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能力培训。2.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更新调整森防指组成人员,确保工作顺利展开。3.积极协调森防指重点成员单位,加强合作,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城乡水务局
市应急局

121

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深化“素质固安”,突出煤矿、危化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智能化煤矿达到80%以上。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1.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1月29日,市安委办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济办发电〔2021〕4号),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截至6月30日,各县(市、区)共派出执法检查组11.8万个,派出执法检查人员45.3万个,检查企业26.6万家,发现隐患26.5万个,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40个,挂牌督办150项,立案8969家,停业整顿停止建设施工438家,暂扣吊销营业执照10次,提请关闭19家,拘留190人,罚款金额7819.8余万元。各专业委员会共计派出执法检查组5.2万个,派出执法检查人员16.8万个,检查企业10.5万家,发现隐患8.6万个,挂牌督办4项,立案5203家,停业整顿停止建设施工688家,暂扣吊销营业执照7次,拘留27人,罚款金额8857.4万元。

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抓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关键时期,全面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强化整改落实,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市能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局

2.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组织职工群众、学生、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素质固安”实地体验活动。经统计,目前全市参与“素质固安”公众安全教育体验的人数达850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职工群众的风险辨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继续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组织开展“素质固安”实地体验活动,深入推进公众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公众风险辨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3. ①全市43家危化品企业106处重大危险源已全部接入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在线监控、实时预警、快速处置;建成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平台,危化品企业已完成装卸环节本质安全改造。

②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企业自查自纠,县市区应急局集中检查、严格执法,市局督查抽查,定期调度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展。截至7月1日,共组织检查组2224个,累计检查危化品企业5158家次,查改各类问题隐患共计15078项。

持续做好危化品企业驻点监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活动,督促相关危化品企业严格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确保确保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 开展工矿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二月份,制定并印发了《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济应急发〔2021〕1号),组织全市工矿行业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行业、分领域制定了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明确了企业具体工作内容、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并组织召开了工矿商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五月底又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济应急发〔2021〕4号),接续组织开展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将行动延长至2021年底,把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职责分工。目前,此次工矿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共计出动检查小组10547个,出动人员36936人次,对24320家次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处隐患46673条,立案处罚146起,罚款254.076万元。

持续推进工矿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活动,推进安全评估、联合督查、复工复产验收等工作。强化工贸行业涉氨制冷、涉金属高温熔融金属、涉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的整治检查。


5. 5月25日,印发《济宁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20—2022年)》《2021年度济宁市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名录》《2022年度济宁市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名录》。根据市编办《关于明确市政府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的通知》(济编〔2020〕41号)职责,会同市发改、工信、财政、交通、商务等部门完善市级救灾物资调拨机制。

为切实加强全市应急保障物资工作,计划组织成立济宁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


6. 切实做好全市防灾减灾工作。印发了《济宁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各县市区、市直部门2021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点。组织编制了《济宁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目前正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编制了《济宁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分工》,印发了《济宁市2021年汛期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工作方案》等通知,全面安排部署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工作。高质量完成了“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指导申报了国家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2所。全力应对了年初极端寒潮天气,强化强对流天气预警预报;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起草了《济宁市自然灾害风险会商评估工作制度》(正征求意见),印发了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2期。

全面提升防灾减灾工作水平,认真谋划和积极推进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正式印发《济宁市自然灾害风险会商评估工作制度》。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继续推进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


7. 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印发了《济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济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技术组职责及人员组成》《济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济宁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济宁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工作方案》等,组织了全市风险普查工作骨干43人赴济南、滨州学习考察,核准、校验了全市156个镇街、5000多个居(村)委会区划和抗震设防初判数据。

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认真落实普查总体方案,组织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计划通过普查工作座谈会、培训会、外出学习交流等形式,着力解决资金保障、技术支撑、数据共享等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场大屏、宣传条幅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查工作。


8. 依托济宁市水利工程施工公司,建设一支省级防汛抗旱专业救援队伍。6月份,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公布省级防汛抗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已将济宁市水利工程施工公司防汛抗旱抢险救援队列为8支省级防汛抗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一。

强化防汛抗旱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防汛能力和水平。


9. 持续抓好防汛抗灾工作。①落实防汛责任制。落实市、县两级防汛行政责任人466人,落实水库、水闸、塘坝行政、技术、管理“三个责任人”2916人,实现责任全覆盖、无死角。②完善各项预案。全市各级修订完善了县级预案46个,镇街预案169个,村级预案2719个,部门预案158个,专项预案607个。市政府督查室和市防指对全市防汛工作开展了两次督导;县市区和各部门对预案进行了修订。③核实摸清底数。对全市防汛抗旱物资及防汛抢险队伍进行摸底统计,建立物资队伍台账,储备主要防汛抗旱物资53类,物资储备总价值1.6272亿元,防汛抢险队伍共有253支,合计11411人。④加强培训演练。6月20日,全市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拉练在梁山县黄河滩地成功举办,共拉练14个县市区17支队伍476人,进一步提升市、县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截止目前,各级各部门共开展防汛演练469次,参练人员3.39万人次;开展培训141次,参训人员达7753人。⑤联合值班值守。自6月1日起,全市各级防指实行汛期联合值班值守,各级应急、水务、气象、消防等部门安排业务骨干先期进驻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参加汛期值班值守和日常会商等工作;城管、水文等其他成员单位视汛情安排人员进驻。

继续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在汛期持续开展联合值班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