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会签意见及采纳情况(已完成)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会签意见及采纳情况
7月2日至8月4日,《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济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和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7月27日-8月10日书面征求了济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济宁军分区、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市场监管局、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山东省济宁供电公司、济宁中山水务有限公司、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济宁运河热力有限公司、济宁市北湖科技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14家部门、企业意见,采纳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意见,并经市司法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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