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音频解读 | 《济宁市市级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发布日期:2021-08-25 信息来源: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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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解读

202011月,我市出台《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市级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企〔202019号),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采取投资入股、阶段性参股、适时退出方式,用于支持工业技改项目。对于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政策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通过基金绩效考核评价,对基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市级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企〔202019号),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济宁市市级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正文内容共分为7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示范平台认定的背景、依据、范围、原则等。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投资总体及各投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第三章,绩效评价指标和办法。明确了三级指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章,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实施。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环节。

第五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公开。明确了结果表现形式和应用程序

第六章,法律责任明确了问责事项和程序。

章,附则。明确了解释部门及生效时限。

四、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18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823日。

济工信字〔2021〕77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级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2967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