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493950919N/2021-048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1-08-0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国资〔2021〕51号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4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国资〔2021〕51

 

济宁市国资委

关于加强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深化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阳光国企,现就加强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深化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市管一级企业及各级子企业进行信息公开,2021年底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合规和内容真实准确。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推动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管企业应当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公开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安全。

(二)落实信息公开的责任。按照“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市管企业作为本企业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信息公开任务。

(三)确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市管企业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市管一级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市管企业所属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信息公开;非上市企业,对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企业信息,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公开的企业信息,按有关规定公开。

(四)依法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市管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工商注册登记等企业基本信息;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情况;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企业重大改制重组结果;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等信息;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由市管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确定。

市管企业应建立健全本企业信息公开目录。其中,商业一类企业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商业二类企业、公益类企业应结合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目录。

(五)严格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公开发起、审核、批准、发布等环节的责任部门、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夯实信息产生部门、保密部门以及舆情监测、风险防控等部门责任,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和风险评估。

(六)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结合企业实际,针对不同的信息选择适合的公开形式,包括本企业网站、报刊、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有关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充分发挥企业门户网站作用,在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企业公开信息。企业按要求做好与市国资委、有关主管部门政府网站的链接,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七)规范制定信息公开制度。市管一级企业及各级子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措施等,规范本企业及所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市管企业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积极稳妥地部署推进有关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牵头部门和主要职责,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企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新闻宣传、财务、保密、法律、信息化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强化监督问责。对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对未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或未按规定进行公开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责令其纠正,消除负面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市管一级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应于8月31日前完成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并按制度规定的形式和时间实施信息公开。

联系人:财务监管科      

 话:2606160

 箱:gzwcjk@ji.shandong.cn

 

 

 

济宁市国资委

                           2021年8月4


 

济宁市国资委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印发



济国资〔2021〕51号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doc

济国资〔2021〕51号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pdf

【文件解读】关于对 济国资〔2021〕51号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