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破产|全面提升当地营商环境 济宁兖州区法院首例合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发布日期:2021-09-17 10:57 信息来源:济宁市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专班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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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兖州法院裁定确认齐鲁特钢有限公司等四公司合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破产程序,合并重整计划提前9个月执行完毕。该案是兖州法院首例审结、首例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实质合并重整案。

齐鲁特钢有限公司等四公司原为特钢及特种锻件生产的大型民营特钢企业,主要工艺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受担保圈、环保政策等影响,经营陷入困境,资产负债增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重整过程中,该案合并清理债权债务、整合关联企业优质资源,运用现金、债转股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债务清偿,充分尊重债权人对债权清偿方式的选择权,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组、税收债权人组、普通债权人组、出资人组等均高票高比例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0年12月28日,兖州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按照重整计划,该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18个月。2021年2月4日,在批准重整计划仅1个多月,投资人就将6亿元投资款全部投资到位。批准重整计划3个月内,管理人已将4家公司的资产、股权全部过户至投资人指定方。同年9月,管理人、债务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后,向法院提请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齐鲁特钢等四公司合并重整一案,是贯彻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政策的典型,立足高端装备制造新动能,实现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该案坚持府院联动,充分发挥企业破产重整司法挽救功能,成功妥善安置了近500名职工,化解了40余亿元债务,防范了地方性金融风险,盘活了土地1051亩、厂房26万平方米,释放了炼钢产能45万吨,解除了环保压力,实现了四家企业整体脱困重生。

投资人接管企业后,继续逐步增加投资,对齐鲁特钢等四家公司的产业结构进行升级改造,将企业打造成鲁西南地区“智慧制造+工业互联网”的高端装备制造精品产业园、高端新材料科技产业群,真正实现企业涅槃重生后的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当地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