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
一、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依法管理农业机械,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机械执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机系统教育培 训及信息服务;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农机质量管理。
法定代表人:孟庆光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068.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004527379Y
二、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政府办公室(济政办发[1997]33号)批准设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举办单位:济宁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依法管理农业机械,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机械执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机系统教育培训及信息服务;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农机质量管理。
第七条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党委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权利: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局党委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一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五条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报请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十八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十九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2021年以来,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研究制定《2021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高质量发展和争先进位目标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全力推动“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取得了农机化发展的新成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预计2021年底,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88%;农机总动力达到990万千瓦,农用拖拉机达到11.3万台,其中100马力以上拖拉机0.8万台;联合收获机达到3.9万台,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1.3万台,拖拉机配套农具达到22.3万部。
一是积极创建省级“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市。联合市畜牧中心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加快推动畜牧机械化发展。在去年整建制成功创建为“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市”的基础上,将创建省级“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市工作作为农机系统争先进位目标,争取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省级“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市的意见》(济政办字〔2021〕19号),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创建措施,组织县市区总结“两全两高”示范创建经验做法,认真指导金乡县创建省级“两全两高”示范县,全力率先在全省创建省级“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市。12月13日,省厅印发《关于公布2021年度“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示范市)名单的通知》(鲁农机字〔2021〕18号),济宁市以全省第一的成绩创建为山东省第一批“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市;同时金乡县创建为2021年度“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标志着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创建为省级“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
二是规范高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专栏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近1.02亿元,约占全省11%。截至目前,已落实1.004亿元,落实比例98.76%,补贴各类机具7694台(套),受益农户5723户。争取省农业农村厅在制定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对大蒜精量播种机实施最高额度补贴。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班、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廉政建设暨延伸绩效管理培训班,制定并下发《2021—2023年济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济宁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规范开展补贴工作,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制作《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明白纸,指导县级补贴工作人员规范操作补贴系统,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效率。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实务技术培训班(一期、二期)上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的实践》为题做了典型发言。做好大蒜生产初加工成套设施及臭氧防治系统农机补贴新产品申报工作。大力争取并完成深松作业任务115万亩。稳步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报废机械314台套。
三是全面做好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在春耕备播、三夏生产等重要农时,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主力军作用,全面提供农机作业、大田托管等全程机械化服务,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认真做好农机化技术指导服务,不断探索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模式。兖州区金麦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功入选全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今年春耕期间,培训机手0.42万人,检修农机具4.8万台套,投入机具3.8万台套,机灌面积近345万亩。3月份《人民日报》头版提到利民农机合作社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情况。“三夏”期间,成立四个指导小组,切实抓好“三夏”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累计培训机手、修理工6610人次,检修农机具8.96万台,发放跨区作业证1775张,成立跨区机收接待服务站55个,出动农机跨区作业技术服务车22辆。小麦机收率、玉米机播率均在99.3%以上。“三秋”期间,检修农机4.8万台,培训农机手0.9万人,投入农机具7.6万台,其中玉米收获机1.3万台、小麦播种机1.2万台,针对雨水较多情况,积极调度指导合作社协调上阵1800多台履带式玉米收获机抢收玉米,占全省总数的30%左右。为粮食丰产丰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扎实开展机收减损等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深入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兖州农机企业参加山东—乌克兰农业合作交流会,向“一带一路”国家全面推介兖州农机产业集群优势;召开全市大蒜全程机械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会议,承办全国大蒜生产全程机械化现场会,助推以山东玛丽亚为龙头的金乡大蒜机械化产业发展。切实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举办全市春季农机化生产(植保)现场会,组织全国机收减损大比武兖州赛场活动,承办全省玉米机收减损技术暨“潍柴雷沃杯”玉米机收减损技能大比武规则培训班、全省农机推广促进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工作会议,积极争取省农业农村厅在兖州实施机艺融合试点项目-玉米籽粒收获机械化应用示范(全省5个之一);完成设施农业种植机械化发展调研,成功推介邹城蘑菇机械化案例入选全国设施种植机械化典型,开展辣椒全程机械化试验,全面加快推进农机农艺结合,进一步加大高效植保、大蒜机播机收、小麦高效减损等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力度。6月2日至3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司督导组到兖州区督导小麦机收和机收减损工作。6月29日,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卜祥联在山东省农机推广站长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济宁市、金乡县大蒜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要求其他地市学习借鉴。
五是全力做好农机质量技术服务工作。紧扣农机化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这个主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开展“3.15”线上、线下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粮食减损、农机质量相关法规、投诉流程等,安排专人接听投诉电话。全市成立农机质量技术指导小组11个,抢修服务队66个,出动维修服务车辆310台(次),检修、保养、调试各类农业机械 8.96万台,抢修大型机具510台,累计培训机手、修理工达到6610人次,实现了维修零事故目标。以机收减损为主题,认真筹办济宁市第三届农机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机手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暨首届高素质农民(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大赛,获得团体优胜奖。指导泗水县举办“我是状元”泗水县农机职业技能大赛。年内全市参加省、市、县农机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和决赛选手累计260余人,提升了济宁市农机手的驾驶操作技能。积极配合省站做好水稻收获机质量调查等工作。
六是切实抓好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围绕省、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扎实开展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工作。一是做好单位人员安全培训。4月16日,组织开展了“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为主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7月1日,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安全生产意识。二是积极做好全市农机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编制印发3000册《济宁市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手册》并发放给县市区。目前,全市共出动宣传车60余辆次,制作宣传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超过3万余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班70余次,培训人数4300余人次。三是组织骨干力量分成4个督导组对县市区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累计走访22家农机合作社,6家农机维修网点,3家农机经销商。查出隐患问题30处,现场整改26个,限期整改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和增强,有效预防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举办应急演练。12月10日在鱼台县举办全市农机驾驶培训机构安全事故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机培训机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明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全力推动“两全两高”提质增效。聚焦农机化发展薄弱环节,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强化对县市区指导,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做好先进适宜技术模式、技术路线示范推广,统筹推动种植业及牧渔林加各业机械化发展,全面促进“两全两高”农机化提质增效,进一步实现区域、产业、作物和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协调发展。二是规范高效落实强农惠民政策。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机惠农政策,加大对上争取惠农资金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政策实施监管和绩效考核,规范业务流程、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查处,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任务规范、高效、廉洁实施。三是全面提升农作物机械化品质。着力提高小麦、玉米、水稻粮食生产机械化品质,积极构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主攻小麦高效低损收获、小麦宽幅精量播种、玉米籽粒直收、玉米茎穗兼收、水稻机插秧、粮食烘干、飞防植保等先进适用、绿色高效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不断促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四是全面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精心组织好春耕、“三夏”和“三秋”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农机检修保养、农机质量投诉、机收减损等知识宣传培训,指导做好跨区作业、维修保养、质量服务等工作,不断推动农机服务组织规模化经营,培育发展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切实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五是大力推动农机化发展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省农业科学院(兖州)智慧农机产业技术研究院及(金乡)大蒜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引领优势,加快推动兖州玉米茎穗兼收、小麦精量播种、畜牧机械等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大蒜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深入推动农机农艺融合,支持引导山东玛丽亚等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培育大蒜装备产业集群。
四、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实有编制数:24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孟庆光、张宏秋、颜峰、林长运、韩安顺、寻莎莎、杨超、冯消、梁芝稳、秦静、王元之、刘金发、仲虎子、王绍耿、乔佃春、刘燕、侯秀华、刘晓、窦同秀、王秀敏、高加元、马士涛、魏国柱、陈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2、不存在业务职能未履行的情况;3、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没有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4、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没有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通过济宁农机化信息网及时公开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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