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424C/2022-019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1-2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市监字〔2022〕10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6 信息来源: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北湖度假区教育分局:

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的通知》(鲁市监餐食规字〔2021〕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的通知》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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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