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1017C/2022-034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公安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成文日期 2022-03-0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公安局2021年度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5 信息来源:济宁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新时代、新警务、新作为”发展导向,聚焦“务实落实干出实效、创安创满争创一流”目标要求,全面落实《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任务清单,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全力全速推进公安法治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取得了较为显著工作成效。

一、履行第一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公安建设目标纳入绩效考核,并列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印发执法规范体系建设等实施方案,建立分工负责、责任明晰的项目化推进体系。“一把手”采取党委会部署、局务会调度、专题会强调、督办式推进等方式,密切关注、持续跟进法治公安建设工作进展,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部署、同落实。建立《中共济宁市公安局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列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法制队伍建设,市局现有民警12人,其中11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0人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在法治公安建设具体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修订完善《济宁市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聘任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法制民警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重新确定43名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将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以“三个必训”、“全警大练兵”等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定期学法要求将所有执法权力事项的具体名称、执法依据、工作程序、救济途径、违法责任等均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据《济宁市公安机关专职法制员工作规定(试行)》,市局聘任专职法制员22名、兼职法制员65名,任期三年,对本部门各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履行法律审核、监督、指导、服务等职责。

三、推进地方立法,完善执法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相关工作,认真抓好烟花爆竹、养犬管理等条例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市政府、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照要求履行“三统一”程序。持续细化、完善执法工作标准制度体系,先后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法律服务手册》、《涉新冠肺炎部分刑事案件证据参考标准指导意见》,积极配合省公安厅完成《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工作。研究出台《济宁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5大板块22项重点任务,力求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全力助推 “1371”现代警务工程建设不断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建立“1+5+N”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整合各级党委、专职监督部门、各警种在规范执法工作、监督执法质量、管控执法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合力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整体执法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建立“2+4+N”群众诉求研商机制,由法制、督察部门双牵头,派驻纪检组、信访、机关纪委、考核处(从严办)以及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各类群众诉求的研判、会商及处置,群众诉求核查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局每月网上抽查、考评全市在办案件,实时点评、晾晒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巡查。上半年累计考评刑事、行政案件384起,发现的执法问题即时截图晾晒、点评通报并计入考核,先后部署开展执法“双清”、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案财物管理和办案区大检查、旧案积案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解决了一大批风险隐患、执法问题。

五、加强执法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以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及应用为牵引,着力打造精细化办案、集约化管理、智能化监督、合成化作战执法新模式,加强对执法全要素的闭环管控。以执法办案公开查询、执法执勤同步录音录像、“三进、五不审”法律审核等工作为抓手,全面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纪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机制”建设,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刑事案件“双快”办案机制,实现案件办理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全面推广应用公检法司等部门互联共享的“智慧政法”平台,不断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法办案效能实现了进一步提升。大力推广应用“山东公安执法综合应用平台”,依托执法办案、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区管理、案卷管理、执法管理、音视频管理等功能模块,对各执法要素进行智能化、全流程管控。指导各县市区局高标准建设、规范化应用“一体化、智能化、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着力打造精细化办案、集约化管理、智能化监督、合成化作战执法办案新模式。

六、全面履行职责,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先后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方案》、《济宁市公安局关于营创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项目、标准要求及实施步骤。出台《济宁市公安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九条措施》,从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旅馆业开业、路网顺畅运行、做好外籍人员居留服务、优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多元办理公安行政审批业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严打涉企违法犯罪9个方面明确和细化具体措施,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动态调整“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各项服务承诺,所有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在前期压缩50%的基础上再压缩50%,可网办率达100%,驻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许可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窗通办”。一次性买断印章业系统软件供申办企业免费使用,有效压减了公章刻制成本和价格;印章刻制业务全市通办,受理、备案、刻制、领取全环节实现2小时内办结。与市文广新局、市互联网办、市经信委、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打击食药环假犯罪“昆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春雷”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保护了企业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全面承接省公安厅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的原则,在本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中选取16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容易核查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内容涵括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重点公安业务。

七、落实普法责任,浓厚法治建设氛围。做实一线普法,选拔志愿者、组建宣讲团,利用“驻村入户”、“联系社区”、“警企共建”以及“开学第一课”、“6.26”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村居、企业、乡镇、校园、社区广泛宣讲《民法典》以及防骗防盗、交通安全等知识。强化培训普法,常态化开展培训讲座、比武竞赛,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组织民警旁听法庭庭审和典型案例剖析,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习惯养成。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配合市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能,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尽可能地减少影响社会稳定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