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墙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明细
为进一步促进我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稳步推进和更好实施,规范各项目执行单位服务行为,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22〕21号《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和卫生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相关信息明细,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卫生院、村卫生室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项目要求坚持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免费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以优质服务、提高效率、强化评价、培训、督导、监管等措施保障我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和内容
(一)服务对象:石墙镇常住人口(包括外来人口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民)。
(二)服务内容:
按照各级相关文件和实施主体要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统筹实施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项服务内容。
二是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等16项服务内容。
结合实施分类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按照全市工作部署,辖区实施的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居民健康档案的维护管理。
(2)健康教育:3.提供健康教育资料;4.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7.综合信息化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3)孕产妇健康管理:8.孕早期健康管理;9.孕中期健康管理;10.孕晚期健康管理;11.产后访视;12.产后42天健康检查。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13.新生儿家庭访视;14.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15.婴幼儿健康管理;16.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17.儿童眼保健;18.儿童视力检查。
(5)预防接种:19.预防接种管理;20.预防接种;21.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22.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3.体
格检查;24.辅助检查;25.健康指导。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6.高血压患者检查发现;27.高血压患者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28.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29.糖尿病患者检查发现;30.糖尿病患者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1.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32.患者信息管理;33.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4.健康体检。
(9)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35.肺结核患者筛查及推介转诊;36.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37.肺结核患者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38.肺结核患者结案评估;
(10)中医药健康管理:39.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40.儿童中医药调养。
(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4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4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4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4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12)卫生监督协管:45.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46.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7.学校卫生服务;48.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49.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使全镇居民逐步得到普及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及管理:通过门诊服务、入户服务(调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居民建立规范要求的电子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及时更新健康档案,落实健康档案定期维护制度;规范健康档案数据分析和反馈;提升健康档案开放效果;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居民健康档案查询开放率≥40%;档案使用率≥60%;档案覆盖率≥61%。
(二)健康教育:向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年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设置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村卫生室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每年不少于12种;设置宣传栏1个,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三)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提高保健服务质量,加大孕产妇早孕建卡力度,提高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率。村级工作人员要每季度对辖区内孕产妇进行摸底,按照早、中、晚期所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系统检查、监护和健康指导,严格按照高危评分标准及时发现和筛查高危情况,确保母婴安全,严格高危转诊,降低剖宫产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孕产妇早孕建册率≥90%;产后访视率≥90%。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及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对家长进行相关指导。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适龄儿童开展健康管理,对儿童健康管理中发现的健康问题分析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新生儿访视率≥90%;儿童健康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
(五)预防接种: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网络、广播通知等宣传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为适龄儿童建卡建证,通知并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按要求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工作,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建证率≥90%;疫苗接种率≥9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检检查、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和腹部B超检查)和健康指导,建立完善健康档案。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61%。
(七)慢病患者健康管理: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实行首诊测量血压,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转诊指导等,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数不低于3860人;规范管理率≥61%;血压控制率≥45%。
2、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对确诊的II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转诊指导,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不低于1509人;规范健康管理率≥61%;血糖控制率≥35%。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对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关档案资料,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及病情评估、分类干预,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80%;规范管理率≥80%;稳定率≥35%。
(九)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内肺结核可凝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进行推介转诊,对确诊患者72小时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评估以及进行结案评估。肺结核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90%;规则服药率≥90%。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儿童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及传授各适龄月龄的保健方法。老年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70%;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77%。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利用传染病报告系统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登记和报告。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疫点处理等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率≥95%;及时率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开展辖区内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90%。
四、职责与分工
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理清职责,明确任务,充分发挥专业科室及乡村医生的作用,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使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卫生院
1、负责项目领导小组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及各项目科室、单位、卫生室的协调、管理工作。
2、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具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评价实施方案。
3、协调有关职能科室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4、出台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及项目补助标准,编制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及时预拨项目资金以及评价后资金的补充、追缴结算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5、负责公共卫生各类服务项目工作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检查、评价。
6、负责公共卫生各类服务项目工作的信息资料统计、分析汇总上报。
7、严格按照各级工作要求和辖区实际情况,建立科学、规范的疫情防控实施、应急等工作方案,同时建立标准的发热哨点、隔离病区等硬件设施,统筹安排卫生院及村级所有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8、负责建立由院村两级工作人员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要求各团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内容,规范、有效的开展辖区居民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二)财务科
1、负责将项目资金拨付到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卫生室,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分配计划进行预拨,后期结合评价领导小组的考核结果,对资金进行补充、追缴等结算。
2、负责对项目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督查、监管。
(三)妇幼保健科
1、承担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三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2、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三个项目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
3、定期核查辖区内村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开展质量控制。
4、定期针对辖区内村级相关工作开展现场督导、检查、评价,及时反馈和协调解决项目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计划免疫科
1、负责预防接种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2、负责预防接种技术指导、业务培训。
3、定期核查辖区内村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开展质量控制。
4、定期针对辖区内村级相关工作开展现场督导、检查、评价,及时反馈和协调解决项目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慢病科
1、承担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II型糖尿病)老年人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五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2、负责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II型糖尿病、减盐防控高血压综合干预、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五个项目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
3、定期核查辖区内村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开展质量控制。
4、定期针对辖区内村级相关工作开展现场督导、检查、评价,及时反馈和协调解决项目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卫生监督协管科
1、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肺结核患者管理三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肺结核患者管理三个项目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
3、定期核查辖区内村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开展质量控制。
4、定期针对辖区内村级相关工作开展现场督导、检查、评价,及时反馈和协调解决项目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七)健康教育室
1、负责健康教育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负责健康教育一个项目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
3、定期核查辖区内村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开展质量控制。
4、定期针对辖区内村级相关工作开展现场督导、检查、评价,及时反馈和协调解决项目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八)临床科室
1、做好血压首诊负责制,门诊日志及电子病历要填写完整,
2、对新发高血压、高血糖患者及时纳入管理。对已管理前来就诊的重点人群通过HIS互联互通功能及时进行数据更新。
3、做好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记录、上报、指导、保密工作。
4、协助公卫科开展重点人群体检及结果反馈工作。
5、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九)医技科室
1、协助公卫科开展重点人群体检工作。
2、做好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记录、上报、指导、保密工作。
(十)卫生室
1、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并承担本村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0%任务,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要求,免费为村民提供各项公共卫生服务。
2、按照卫生院制定的相关工作制度、岗位服务规范,每年根据要求及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3、暂不具备服务项目条件的村卫生室,可由卫生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协调辖区内有资质的村卫生室提供服务。
4、做好日常辖区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同时做好日常签约人群履约工作。
5、积极配合卫生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五、经费使用监管
(一)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人力成本支出、健康体检、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人群随访、教育培训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它开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明确经费拨付办法。项目资金的拨付按照前期预拨,后期结算的模式落实,原则上资金预拨和结算后的数量,与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数量想结合。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实行月督导,每季度末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导评价,公卫科在每季度督查的基础上组织各专业科室业务人员,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实行每季度、半年 “双考核”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明确分工。要从保障民生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强化责任,加强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卫生院要建立完善的专业公共卫生科室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对卫生室指导和督查。按照邹城市卫生健康局的要求,合理界定和细化卫生院和卫生室两级的职能和服务范围,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下沉,充分体现乡医的地位和作用。
(二)转变模式,提高服务效率。一是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和团队服务。卫生院要组建服务团队或责任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并根据岗位、专业的不同,承担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二是加快推进本年度签约服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全面推进本年度签约服务,以家庭为单位,以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慢病患者、结核病患者、残疾人、长期卧床者等重点人群为重点,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上门服务。
(三)强化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针对年终出现的人员变动情况,重点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项目管理能力;加强专业科室及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其项目指导、督查职能;加强卫生室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乡医服务水平;二是规范服务开展。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按照规范规定内容、流程、要求提供服务,对重点人群的随访时间、次数、服务内容、检查项目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逐步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实施效率和效果。
(四)严格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公卫科要创新评价模式,简化评价程序,以实效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要对人员(岗位)进行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定和完善项目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要充分体现个人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有效逐步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
附件:1.石墙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2.石墙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3.石墙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标准
4.石墙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标准
5.石墙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员及岗位职责分工明细
6.石墙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院村两级分工细则
石墙镇卫生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石墙镇卫生院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兵 石墙镇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方 园 石墙镇卫生院工会主席
成 员:董 亮 石墙镇卫生院财务科科长
孙庆美 石墙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副科长
张厚星 石墙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员
陈传同 石墙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员
黄 兰 石墙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员
李 慧 石墙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员
石墙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方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日常监督、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
附件2
石墙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服务对象 | 项目及内容 |
一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 1.建立健康档案 |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 |||
二 | 健康教育 | 辖区内居民 |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 |||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 |||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 |||
5.综合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 |||
三 | 预防接种 |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 1.预防接种管理 |
2.预防接种 | |||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 |||
四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辖区内居住的0~6岁 儿童 | 1.新生儿家庭访视 |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 |||
3.婴幼儿健康管理 | |||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 |||
5.儿童眼保健 | |||
6.儿童视力检查 | |||
五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 1.孕早期健康管理 |
2.孕中期健康管理 | |||
3.孕晚期健康管理 | |||
4.产后访视 | |||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 |||
六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
2.体格检查 | |||
3.辅助检查 | |||
4.健康指导 | |||
七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1.检查发现 |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 |||
3.健康体检 |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 1.检查发现 | |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 |||
3.健康体检 | |||
八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1.患者信息管理 |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 |||
3.健康体检 | |||
九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 | 1.可疑患者筛查推介转诊 |
2.第一次入户随访 | |||
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 |||
4.结案评估 | |||
十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辖区内服务人口 |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风险管理 |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发现和登记 | |||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信息报告 | |||
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处理 | |||
十一 | 中医药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
2.儿童中医调养 | |||
十二 | 卫生监督协管 | 辖区内居民 | 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 |||
3.学校卫生服务 | |||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 |||
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
附件3
2022年石墙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数量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90% |
2.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61% | |
3.居民健康档案查询开放率 | 40% | |
4.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 | 60% | |
预防接种 | 1.建证率 | 90% |
2.疫苗接种率 | 90%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1.新生儿访视率 | 90% |
2.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 |
3.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 90% |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1.早孕建册率 | 90% |
3.产后访视率 | 90% |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1% |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3860人 |
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1% | |
3.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 | 45% | |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1.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1509人 |
2.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 | 61% | |
3.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 35%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1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80% |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80% | |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稳定率 | 35% | |
传染病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 95% |
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 | 100% | |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 95% | |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 90% |
中医药健康管理 |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 70% |
3.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 77% | |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 1.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 | 90% |
2.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 | 90% |
附件4
石墙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数据资料来源 |
1.组织管理 | 1.1制度建设 | 1.1.1制度建设 | 制定项目管理方案、项目绩效评价方案、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各项方案制度符合上级要求。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方案 |
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资金分配测算标准。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资金分配测算方案 | |||
1.1.2分工协作 | 按照上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有关项目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服务责任区域,开展工作。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区域划分要求、人员分工要求和按照服务责任区域开展工作的记录、资料。 | ||
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情况。 | 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有关材料。 | |||
1.1.3服务模式 | 落实上级转变服务模式的工作要求,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全科医生团队建设相结合,开展相关服务。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开展医卫结合服务、签约服务与全科医生团队建设的记录、资料。 | ||
1.2管理落实 | 1.2.1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 | 建成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实现与市级基本公卫信息系统对接、县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互联互通,具有统计汇总、分析、管理功能,并于与医疗卫生服务相关系统的信息共享。 | 实地查看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 | |
1.2.2人员培训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培训资料。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的有关资料。 | ||
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 | 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随机抽取部分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进行现场问卷调查及技能考试。★ | |||
1.2.3项目宣传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采用多种方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 | 开展项目宣传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活动记录。 | ||
1.2.4数据管理 | 基层医疗机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数据分析报告。 | 基层医疗机构提供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分析报告。★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数据上报情况。 | |||
1.2.5问题整改、质量控制 | 基层医疗机构接受上年度市级以上评价、本年度县级评价发现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及质量控制通报。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问题整改报告、整改落实、质量控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 ||
1.3绩效评价 | 1.3.1绩效评价工作落实 | 建立机构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整,按照要求的时间和频次,开展项目的绩效评价。 | 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本机构内部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2022年项目绩效评价制度、文件资料、评价工具、评价指标。 | |
1.3.2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 评价过程资料内容完整,包括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和效果指标相结合,并进行真实性核查、满意度调查。有评价报告。 。有各项服务完成数据。评价结果公示,并且按照评价结果对内部职工和村卫生室分配项目资金(有关财务凭证等)。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评价工具、评价结果和有关补助资金分配凭据。 | ||
2.资金管理 | 2.1预算执行 | 2.1.1预算执行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机构的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的支出进度。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年度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报表、会计账簿和凭证。 |
2.1.2村卫生室补助到位情况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年度项目工作要求和村医完成项目工作的评价结果,落实相应年度补助资金的情况。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医分工要求、村医评价结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支出明细账,村卫生室或村医补助发放有关凭证,以及对村医的实际访谈核实信息。 | ||
2.2财务管理 | 2.2.1资金使用合规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工作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向目标人群提供免费服务的情况。 | 各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评价年度项目支出的有关会计凭证,免费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 | |
2.2.2财务核算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情况。 | ||
3.项目执行 | 3.1健康档案 | 3.1.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辖区常住居民中,已经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的居民比例。反映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进展。 | 辖区常住居民数,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记录,电子健康档案。 |
3.1.2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通过复核等方式提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性。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人数是指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完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范记录健康体检结果、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辖区内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人数应减去死亡、 迁出、失访(即不明去向的永久性失访)的健康档案终止人数。注意排除重复建档情况。 | 居民健康档案,以及调查收集的信息。 | ||
3.2健康教育 | 3.2.1健康教育计划和总结 | 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干预策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 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有关材料。 | |
3.2.2健康教育印刷资料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数量和内容,其中要有一定比例减盐、新冠防控、中医药、艾滋病防治的内容。反映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数量和质量。 |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记录,发放、提供的有关印刷资料的记录和实物。 | ||
3.2.3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频次和内容,其中要有一定比例减盐、中医药、新冠防控、艾滋病防治的内容。反映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数量和质量。 |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记录,播放的有关音像资料、场地和设备。 | ||
3.2.4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个数、更换频次和内容,其中要有一定比例减盐、中医药、艾滋病防治、新冠防控内容。反映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的数量和质量。 |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记录,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场地、实物和更换记录等有关资料。 | ||
3.2.5健康知识讲座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的次数、内容以及参加人数,其中要有一定比例减盐、中医药、新冠防控、艾滋病防治、预防老年人跌掉、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内容。反映健康教育讲座开展的数量和质量。 | 开展健康教育场地,举办公众健康知识讲座的场地,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讲座教案或课件等有关资料。 | ||
3.2.6公众健康咨询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和内容,其中要有一定比例减盐、中医药、新冠防控、艾滋病防治的内容。反映健康教育咨询开展的数量和质量。 | 开展健康教育场地,举办公众健康咨询的场地,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现场照片等有关资料。 | ||
3.项目执行 | 3.3预防接种 | 3.3.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情况。 | 基层医疗机构现场核查。 |
3.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 3.4.1新生儿访视率 |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比例,反映新生儿健康管理服务的数量。 同时,核实新生儿访视服务的真实性。 | 年度辖区内活产数,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访谈居民收集的信息。 | |
3.4.2儿童健康管理率 | 年度辖区内0-6岁儿童,获得本年度应享受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反映儿童健康管理的数量和质量。 同时,核实儿童系统管理服务的真实性。 | 年度辖区内0-6岁儿童数,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访谈居民收集的信息。 | ||
3.4.3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 统计期限内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的0-6岁儿童人数,反映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质量和数量。 | 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的0-6岁儿童人数,以及儿童视力健康档案。 | ||
3.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 3.5.1早孕建册率 | 评价时段辖区内在孕13周之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孕妇人数比例,反映早孕管理的数量。 | 评价时段辖区内活产数,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 | |
3.5.2孕产妇健康管理率 | 评价时段辖区内孕产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情况,反映孕产妇系统健康管理的数量和质量。 同时,核实孕产妇健康管理的真实性。 | 评价时段辖区内活产数,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访谈居民收集的信息。 | ||
3.5.3产后访视率 | 评价时段辖区内获得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产后访视服务的产妇人数比例,反映产后访视管理的数量和质量。 同时,核实产后访视服务的真实性。 | 评价时段辖区内活产数,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访谈居民收集的信息。 | ||
3.项目执行 | 3.6老年人健康管理 | 3.6.1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年度内接受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比例,反映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数量。(接受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 | 辖区内人口统计数据,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以及健康体检有关辅助检查化验单,以及访谈居民收集的信息。 |
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3.7.1高血压患者管理目标完成率 | 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年度内已获得健康管理的人数比例,反映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数量。 | 目标管理人数,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 | |
3.7.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年度内获得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健康服务的情况,反映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质量。同时,核实高血压患者管理服务的真实性。 |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随访表、健康管理记录,以及访谈居民收集的信息。 | ||
3.7.3高血压患者完整体检率(附加分) | 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年度内获得完整健康体检(体格检查+辅助检查)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现场核查。 | ||
3.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3.8.1糖尿病患者管理目标完成率 | 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年度内已获得健康管理的人数比例,反映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数量。 | 目标管理人数,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 | |
3.8.2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已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年度内获得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健康服务的情况,反映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质量。 同时,核实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的真实性。 |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随访表、健康管理记录,以及访谈居民收集的信息。 | ||
3.8.3 糖尿病患者完整体检率(附加分) | 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年度内获得完整健康体检(体格检查+辅助检查)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现场核查。 | ||
3.项目执行 | 3.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3.9.1辖区内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管理率 | 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年度内至少获得一次完整的随访管理记录,反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数量。 | 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基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记录和随访记录、健康管理档案。 |
3.9.2数据一致性 | 核对机构《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和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在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 | |||
3.9.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年度内获得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管理服务的情况,反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质量。 | 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基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记录和随访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 ||
必要时,核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的真实性。 | ||||
3.10慢性传染病患者健康管理 | 3.10.1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辖区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按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年度内已获得健康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比例,反映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数量。 同时,核查肺结核患者管理服务的真实性。 | 上级专业机构下发给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肺结核患者管理通知单、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随访表,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 |
3.10.2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 | 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按照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年度内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人数比例,反映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质量。 同时,核查肺结核患者管理服务的真实性。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随访表,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 ||
3.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 | 3.11.1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年度内及时上报传染病病例的情况。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和处理记录,传染病报告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 | |
3.11.2传染病疫情处理 | 协助开展以下工作:(1)流行病学调查(2)传染病疫情风险管理(3)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4)疫点疫区处理(5)宣传教育(6)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和处理记录,传染病报告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 | ||
3.1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年度内及时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及时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记录等有关资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 | ||
3.1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 协助开展以下工作:(1)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2)流行病学调查(3)宣传教育 | |||
3.项目执行 | 3.11.5新冠肺炎疫情处理 | (1)工作预案(2)应急物资贮备(3)做好培训工作(4)医疗机构入口、预检分诊等符合要求(5)发热哨点诊室设置(6)核酸检测符合要求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报告和处置的记录以及报告管理制度。 | |
3.1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 3.12.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和本县市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年度内报告的有关事件或线索的次数。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有关制度,相关工作记录,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 | |
3.12.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开展以下工作:(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3)学校卫生服务(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 |||
3.1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 3.13.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 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按照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年度内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比例,反映老年人中医药服务数量和质量。 | 辖区内人口统计数据,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记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体质判定标准表。 | |
3.13.2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 0-36个月儿童,按照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年度内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比例,反映儿童中医药服务数量。 同时,核实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真实性。 | 年度辖区内0-36个月儿童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记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 ||
4.项目效果 | 4.1健康档案应用 | 4.1.1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 | 对辖区内的已建档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推动档案使用的情况。重点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类重点人群健康档案的管理、维护和更新。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档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记录。 |
4.2健康教育效果 | 4.2.1健康知识知晓率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发放健康教育印刷材料、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咨询活动的情况。重点评价辖区居民对有关健康知识的知晓程度。 | 电话抽样调查或入户调查。 | |
4.3重点人群管理效果 | 4.3.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 | 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最近四次随访的血压控制达标人数的比例,反映健康管理服务对患者病情控制的效果。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机构的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随访记录。 | |
4.3.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 | 已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情况,最近四次随访的血糖控制达标人数的比例,反映健康管理服务对患者病情控制的效果。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随访记录。 | ||
4.3重点人群管理效果 | 4.3.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稳定率 | 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接受社区随访管理并未失访的在管患者,最近一次随访时为病情稳定和基本稳定的患者人数比例,反映健康管理服务对患者病情控制的效果。 | 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档案、随访记录。 | |
4.4知晓率与满意度 | 4.4.1居民知晓率 | 了解城乡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服务的知晓程度,以及对有关健康知识的知晓程度。 | 电话抽样调查。 | |
4.4.2居民综合满意度 | 了解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服务态度、方便性、及时性、服务质量等的综合满意程度。重点调查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人群。 | 电话抽样调查。 | ||
4.4.3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 | 了解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管理情况、工作环境、个人发展、个人待遇等方面的综合满意程度。 | 随机抽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
附件5
石墙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明细
方 园:公共卫生分管领导兼任公卫科长。负责公共卫生科日常管理及各项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组织召开院、村两级公共卫生相关会议,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及重大事情处理;做好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制定年度、季度、月工作计划和部署阶段性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完成日常督导评价工作。
黄 兰:公共卫生科(计划免疫科)。主要负责辖区内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赵志美:公共卫生科(计划免疫科)。主要负责辖区内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薄其清:公共卫生科(计划免疫科)。主要负责辖区内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孙庆美:公共卫生科(慢性病管理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倪兴艳:公共卫生科(慢性病管理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宋纹纹:公共卫生科(慢性病管理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史兴儒:公共卫生科(慢性病管理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周自强:公共卫生科(卫生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俞 磊:公共卫生科(卫生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田 梅:公共卫生科(妇幼保健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李 民:公共卫生科(妇幼保健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张甜甜:公共卫生科(妇幼保健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宋庆燕:公共卫生科(妇幼保健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李 慧:公共卫生科(妇幼保健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王莹莹:公共卫生科(妇幼保健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陈传同:公共卫生科(健康教育室)。主要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
张厚星:公共卫生科(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
附件6
石墙镇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院、村两级分工细则
一、明确责任分工,提高服务工作
根据院村两级承担项目任务比例,明确院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责。卫生院将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交由村卫生室承担。通过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卫生室服务能力,逐步提高乡医承担项目服务的工作量。空白村或者村医服务能力不足的地方,可交由卫生院或者其他村卫生室来承担,确保项目工作平稳推进,确保院村两级承担的工作量符合国家要求。
二、具体工作职责
(一)居民健康档案服务。
卫生院职责:为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时完成一般体格检查,对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开展年度健康体检;完成新建档案的收集、审核、录入;为已建档的城乡居民做好门诊或住院病人电子档案的更新、维护和使用;做好建档质量控制,对乡村医生建档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档案规范化;做好辖区档案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指导督促开展居民健康档案注册推广工作。
村卫生室职责:为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建档前调查和预约,收集居民信息,完成电子档案的建档以及健康体检工作。其具体工作要求:1.收集辖区内居民信息,规范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的录入。2.根据卫生院的安排,对建档对象开展预约和协助完成健康体检工作。3.做好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注册推广工作
(二)健康教育。
卫生院职责:负责每年健康教育资料印制,内容不少于12种,完成卫生院宣传资料发放(含村级)和记录、设立展示架和管理好宣传资料样品。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和6种内容的音像资料(发放和播放要记录完整);按标准设置面积不少于2㎡的健康教育宣传栏2个,每2个月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更换内容要以图片存档);每年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要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填写活动记录表,并保存好健康教育讲座通知、内容、签到册(签到30人以上)、图片、简报、课件等相关资料;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辖区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负责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健康教育宣传栏效果评估,健康咨询活动效果评估,健康知识讲座效果评估,开展健康教育监测工作。
村卫生室职责:完成村卫生室宣传资料发放和记录、设置展示架和管理好宣传资料样品。按标准设置面积不少于2㎡的健康教育宣传栏1个,每2个月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更换内容要以图片存档);向辖区群众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发放记录要完整);协助镇卫生院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组织群众参加健康知识讲座,每2个月举办1次,现场发放的宣传资料实物、拍照打印资料留底,并签到(村级15人以上),并填写《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以上每一项健康教育服务均要有记录。
(三)预防接种。
卫生院职责:做好辖区内0~6岁儿童预防接种卡、证及资料管理(含电子档案),建证、建卡率达95%以上;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有关要求;规范冷链管理,保证疫苗冷链运转;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登记和处理;按示范化门诊建设方案要求做好示范化门诊建设,规范预防接种操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辖区预防接种管理信息及接种工作的各种登记、记录、汇总上报、培训、督导、总结、疫苗管理记录和资料整理归档等。
村卫生室职责:掌握辖区预防接种儿童数包括流动儿童,通知预防接种对象(儿童)按时接种,协助做好接对象建档、常规接种、强化免疫、查漏补种、传染病调查及免疫规划综合检查等工作。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卫生院职责:按照要求做好辖区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以及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指导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辖区儿童健康管理信息:1、满6月--30月龄: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行为发育评估等健康指导,血常规检测,并填写记。和行为发育评估等健康指导,血常规检测,并填写记录表和保健手册;2、4-6岁: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估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听力筛查等,并填写记录表和保健手册;3、负责把各种随访表、体检记录表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母子保健手册》的填写,并将相关内容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村卫生室职责:建立0~6岁儿童花名册,掌握辖区儿童数和变化情况;协助卫生院做好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的健康管理;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进行健康指导,做好访视的记录和资料的保存。
(五)孕产妇保健服务。
卫生院职责:按照要求做好辖区孕妇的孕早期和孕中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督促孕妇在孕晚期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管理和随访;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辖区孕产妇健康管理信息。1、孕12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一般检查、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检查;2、孕16-24周: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完成健康管理记录表和《母子保健手册》的填写;3、孕28-40周: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完成健康管理记录表和《母子保健手册》的填写;4、产后42天: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完成产后42天检查记录表和《母子保健手册》的填写;5、负责孕产妇的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肾功和艾乙梅的采样和化验。6、把各种随访表、体检记录表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村卫生室职责:建立辖区孕产妇花名册,掌握辖区孕产妇情况;负责宣传和通知孕产妇按时接受检查,做好通知记录;协助卫生院做好孕期保健和产后访视;有条件的在卫生院指导下开展产后访视工作,做好健康指导和工作记录。
(六)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服务。
卫生院职责:每年必须为辖区老年人进行1 次健康管理
服务,包括提供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
村卫生室职责:掌握所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底数,负责通知辖区服务对象到查体地点进行年度免费健康体检,反馈健康体检结果并提供健康指导。
(七)高血压患者管理。
卫生院职责:通过门诊、健康体检筛查等发现高血压患者,并将确诊的患者及时通知本辖区乡村医生进行随访管理,指导乡村医生做好高危人群生活方式随访与健康指导;每年必须为高血压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村卫生室职责:通过给城乡居民提供门诊服务时,做好高血压病发现和筛查,对高危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掌握辖区已确诊高血压患者数,按卫生院工作安排,按时通知高血压患者进行健康检查,负责健康检查结果反馈与健康指导;每年必须为服务对象中高血压患者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每次均要测血压、评估生活方式改变情况、药物治疗情况、提供健康指导等内容)。
(八)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卫生院职责:通过门诊、健康体检筛查等发现高血糖患者,并将确诊患者及时通知辖区乡村医生,每年必须为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1 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村卫生室职责:通过给居民提供门诊服务时,做好Ⅱ型糖尿病患者筛查,对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掌握辖区已确诊Ⅱ型糖尿病患者数,按时通知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健康检查,负责健康检查结果的反馈并提供健康指导;每年必须为服务对象中Ⅱ型糖尿病患者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指导乡村医生做好高危人群生活方式随访与健康指导。
(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卫生院职责:承担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对辖区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并建立相关健康档案。在精神病防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家属提供护理指导。向精神卫生机构转诊疾病复发者。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村卫生室职责:在本辖区内如实认真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工作,信息登记并建立健康档案。协助卫生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对在家居住的病情稳定和基本稳定患者每年要提供4次面对面的治疗随访,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
(十)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卫生院职责:发现结核病患者要及时上报,接到上级通知单后应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每年对辖区外出农民工进行调查,并进行艾滋病知识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和行为干预,提高他们的防治知识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村卫生室职责:发现结核病患者及时向卫生院报告;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根据健康教育讲座计划及时向辖区居民对结核病、艾滋病的防治工作进行宣传教育。
(十一)中医药管理服务。
1、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
卫生院职责: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1次中医体质辨识,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个性化养生保健知识、常见疾病等中医健康指导,并将体质辨识结果过录入至体检表。
村卫生室职责:积极配合卫生院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做1次中医体质辨识,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个性化养生保健知识、常见疾病等中医健康指导。
2、0-36个月儿童中医药管理服务。
卫生院职责:结合开展0-36个月儿童健康服务和预防接种时间,在儿童18、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村卫生室职责:积极配合卫生院开展0-36个月儿童中医药管理服务,加大日常村级宣传动员力度,有效提高儿童家长知晓率和主动参与积极性。
(十二)传染病报告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卫生院职责:建立疫情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发现疫情(聚集性病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填写相关报表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报告及时率达100%。协助上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保存各类报告卡等档案资料至少3年以上。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情况。定期对工作人员、辖区居民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宣传培训,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等。发现传染病病例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有报告的相关资料。
村卫生室职责:发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规定报告,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相关传染病的管理,定期对辖区居民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宣传。规范填写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等。发现传染病病例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有报告的相关资料。
(十三)卫生监督协管。
卫生院职责:设立专(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在市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等工作;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实地巡查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情况。
村卫生室职责:协助卫生院开展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其具体工作要求:1.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每月对辖区内怀疑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一次巡查,资料完整齐全;2.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协助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十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卫生院职责: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和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实施、应急等有效方案;在各级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各级人员培训,做好日常宣教工作;做好卫生院预检分诊的同时,配合做好辖区各类场所的管控工作;规范卫生院发热哨点、隔离留观病区、住院病区的管理工作;针对卫生院医务人员和上级推送的各类检测人员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和运送工作;卫生院要做好疫情防控的物资储备工作,原则上不能低于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保障任何一种医用物资不得超出有效期,疫情出现时,第一时间进行布置发放;卫生院要及时掌握各级反馈的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信息情况,及时针对密接人员开展日常随访、流调、测温、消毒等管理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按照防控要求进行规范转送;做好各类材料的整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村卫生室职责:协助卫生院开展各项疫情防控的健康宣讲工作,建立辖区疫情防控意识屏障;积极配合卫生院落实预检分诊、各类场所管控工作,做好日常宣传沟通工作,规范开展卫生室基层医疗工作,针对发热患者及时按照工作要求进行上报和转诊;积极配合卫生院落实疫情防控物质的布置和发放;积极配合卫生院落实密接人员的日常随访、流调、测温、消毒等管理。
三、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一)完善绩效评价方式。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按照《2022年石墙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级绩效评价实施方案(2022)11号文》组织实施,对村卫生室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评价,提升考核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二)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按照“做多少事,给多少钱,钱随事走、购买服务”的原则,严格与经费拨付挂钩,获得相应补助资金,对于连续两季度评价不合格的村卫生室应当责令整改或取缔购买项目服务资格。
(三)明确分工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卫生院明确责任,根据村卫生室的服务水平实行行政管理、技术支持、业务指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