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424C/2022-059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10-1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政策】济市监字〔2022〕89号关于印发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7 信息来源: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助企纾困稳企强链等一系列政策,突出“优服务、强监管、促发展”主题,统筹发挥市场监管和服务发展两大职能,多措并举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深化改革,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环境

1、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推进外资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发挥8地市省会经济圈暨全省黄河流域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协同合作机制作用,为外资企业登记就近办理、异地办理提供最大便利,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指导梁山县、金乡县顺利承接外资企业登记管理职能,提升县域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度,打造“市县一体、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的外资企业开办服务新模式。

2、实行歇业备案。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歇业制度为受疫情影响等导致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带”,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助力市场主体强势复苏。(责任单位:登记服务科)

二、优化服务,赋能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3、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及时协调建立市、县两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座谈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收集个体工商户经营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各部门落实解决,及时回应个体工商户关切。发挥“小微企业名录(山东)”作用,全面归集公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优惠政策措施,提供便捷查询服务。

4、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会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出台“个转企”支持政策,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现“个转企”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实现个体工商户享有的权益转移至转型后企业名下。

5、深化“政银携手 共助小微”活动。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与邮储银行各支行机构政银合作机制,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2024年,市邮储银行向辖区内小微企业提供不低于150亿元的融资支持,跟踪服务3万家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达到20%以上,新增“首贷户”120户以上,助力“个转企”2880家以上。(责任单位:个体科)

6、服务平台经济发展。指导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部合规制度,加强自治管理,以合规经营促进平台经济行稳致远、健康发展。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规范经营行为,助力济宁特色产品销售。(责任单位:餐饮科、网监科)

7、培育特色优势品牌,“助企攀登”促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75号),统筹推进品牌培育工作,做好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申报推荐;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大力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

8、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精挑计量专家,结合企业计量需求,组建计量服务队,为企业实施“一企一策”计量精准服务。积极推进全市计量标准建设,鼓励企业内部建标,提升计量保障和计量测试服务水平。(责任单位:计量科、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9、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在工程机械等重点行业,支持企业开展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试点建设。举办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等标准化知识公益培训,组织实施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试点项目建设。落实标准化专项资助奖励政策,依托济宁市标准化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标准信息服务,支持引导企业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化活动。(责任单位:标准化科、市标信中心)

10、提升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水平。继续加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按照“一县一领域”的模式,对有意愿的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积极联合第三方认证机构,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搭建线上线下培训服务平台,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加强人员能力建设;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咨询服务,公布认证机构、认证准则等查询渠道,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认证认可科)

11、实施消费助企行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群众诉求办理实效,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着力在优化消费环境上下功夫,在全市开展以”放心消费、诚信济宁”为主题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力争创建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少于10000家,引导发展无理由退货企业不少于20000家,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不少于600家。(责任单位:消保科)

12、提供高水平检验检测服务。优化特种设备报检服务方式,用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企业客户端平台等不见面方式申报检验业务,特殊情况下也可直接联系特检院相关检验中心先行开展检验,后补办报检手续;推行预约检验服务模式,主动与企业预约检验时间,在设备到期前完成检验;压缩检验报告出具时间,现场检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并为企业提供电子报告下载、免费邮寄报告等服务;开展公益性检验和技术服务,帮助企业排查设备隐患,解决技术难题,助力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市特检院)

实施“四大行动”(“质量帮扶行动”、“检测能力提升行动” 、“药物警戒帮扶行动”、“标准完善行动”),主动上门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为我市食品医药企业解决产品生产、质量层面遇到的检验检测技术问题,每年为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免费化验员培训服务,避免企业药品不良作用影响企业发展,避免因标签瑕疵影响企业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按照公布的期限完成检定工作,免除全部强检费用。对纾困企业急需使用的计量器具,检定期限可缩短至1—3个工作日;组建10支计量检测服务队,在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实验室建设、计量溯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源资源监测、计量法律法规政策宣贯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有计量标准建设需求的中小企业,安排专人一对一帮扶;对非强检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用减半收费至2022年12月31日;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减收、免收、缓收等优惠措施,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责任单位: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规范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13、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实施,确保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制定前必审查,提升增量审查质量。围绕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问题,紧盯重点时段,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科)

14、深化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聚焦行业协会商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交通物流等领域,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大原材料、大宗商品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缓解企业成本上涨压力。(责任单位:价监一科、价监二科)

15、鼓励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和多元化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宣传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业务,落实省局资助政策,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推动引导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实施专利高质量创造激励政策,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设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开展专利导航项目20余个,服务企业有效配置创新资源。提升专利申请代理质量,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四、公正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6、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多个部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任意检查。实施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对每一户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对低风险企业降低监管比例和频次,建立跨部门、跨行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失信者处处受限、守信者一路绿灯的良好信用环境

17、开展信用修复管理。出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云审批”办法,对已经履行法定义务、作出守信承诺并主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市场主体,构建“四个零”(服务“零死角”、办理“零延时”、全程“零接触”、推行“零核验)全覆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从“面对面”到“键对键”的“云审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理全程“不见面”。

18、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从优化服务、创新监管、审慎执法、坚守底线入手,建立起了具有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积极适应新兴经济发展需要,实行审慎性执法,变事前设限事中划线、事后监管,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从重处罚向重指导转变。(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

19、实施“免罚”清单管理。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全面落实《免罚轻罚清单》,《清单》共110项,为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印发《济宁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清单》全面考虑违法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对市场主体的影响程度,共梳理31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市场秩序、工业产品、广告、商标、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认证等九个监管领域。(责任单位:法规科)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措施,打通政策落实落地 “最后一公里”;要加强政策宣传,实现助企纾困政策举措的精准推送,帮助提振市场信心;要注重跟踪问效,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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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解读《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

H5: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