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3485J/2022-055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0-0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解读 | 济宁市安全评价机构业绩综合评定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2-10-05 信息来源: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9月30日,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印发《济宁市安全评价机构业绩综合评定暂行办法》。为依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不断提高安全评价机构的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围绕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规范评价机构业务行为,提高评价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评价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理办法》等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含业务抽查检查、企业评议、综合评定三个部分。其中业务抽查检查、企业评议的结果会运用到综合评定中,作为最终评定的得分依据。其次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和建立重点约谈制度和激励通报制度。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陈辉  联系方式:0537-290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