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352K/2022-06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11-1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文旅字 〔2022〕 7号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全市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推动全市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充分利用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独特优势,发挥旅游景区在文化旅游业的战略支撑作用,加快全市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档升级,打造文化“两创”新标杆,助力济宁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现就推动全市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部署,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顺应旅游业进入“旅游+”新时代的要求,丰富产品业态、提升服务质量、创新管理模式、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文化“两创”落实落地,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文化旅游创新发展,走在前开新局,奋力夺取“双胜利”。
二、主要目标
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鼓励旅游景区做大做强,努力使旅游景区特色鲜明、产品丰富、配套完善、服务更优,推动旅游景区在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引导旅游消费、促进就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强的作用,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文化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到2025年,全市旅游景区(A级景区及重点新业态景区)在国内外知名度大幅提升,游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努力打造布局结构合理、主题特色鲜明、文化元素独具的全国知名旅游景区品牌高地和国际旅游目的地。
三、主要原则
——坚持文旅融合。将旅游景区作为文化“两创”的主阵地,突出主题产品和企业形象,彰显我市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发挥文化特色优势,提高文化品位,塑造旅游景区文化旅游品牌。
——坚持以人为本。持续优化服务品质,深入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行业价值观,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改善市场和消费环境,满足人民对美好文化旅游生活的向往。
——坚持国际标准。坚持国际化引领发展,以国际一流标准和要求,推动旅游产品由观光向休闲、体验、度假并重转变,加强对国际市场拓展和营销,不断增强A级旅游景区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让“文化济宁”品牌既“秀在内”,又“响在外”。
——坚持改革创新。顺应新发展格局要求,鼓励旅游景区在发展模式、经营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探索自身发展方式,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坚持效益优先。发挥我市文化、经济大市优势,推动旅游景区走集约化、品牌化、特色化道路,加快提质增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文旅融合,落地文化“两创”
1、坚持文化赋能。将旅游景区作为推动文化“两创”落实落地的重要支撑。作为意识形态建设的主阵地,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充分利用我市黄河文化、儒家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红色文化、始祖文化、湖渔文化等交融荟萃的优势,深入挖掘景区文化资源和历史底蕴,着重做好文化的展示和体验文章。
2、规划发展格局。按照“龙头突破、带状拉动、多点呼应、全域整合”的思路,以“三孔”、“大运河”双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串联水浒文化、红色文化等载体,布局以景区为主要吸引物的全域旅游总体发展格局。全力推动“三孔”景区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落实国家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战略,加快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带、文化旅游融合带。引领微山湖旅游区、羊山景区和邹东山区等红色资源丰富区域连片发展。将尼山片区规划建设作为文化“两创”主抓手,推进尼山圣境等景区提质扩容,加大对尼山圣境等景区在政策、资金、宣传推介方面重点扶持,推进尼山片区研学游提质升级,支持尼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借助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重大活动,提升尼山片区影响力和美誉度,为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打造增长极。
3、强化品牌建设。以“文化济宁”城市旅游形象品牌为统领,持续打造“东方圣地”、“孟子故里”、“鲁风运河”、“大美微山湖”、“孝贤故里”、“水浒故里”、“中国泉乡”等子品牌形象。以“老三孔”、“新三孔”为支撑,打造世界知名儒学文化高地和旅游地标。以“运河记忆”历史街区为核心,打造“运河会客厅”,建设为充满历史底蕴和沉浸式体验,古今辉映的运河旅游峰极城市。以微山湖旅游区成功创建5A级景区为契机,打造全国知名、四季多元、宜游宜居的生态和红色旅游目的地。以水泊梁山创建5A级景区为契机,提升“水浒故事发生地”品牌形象,建成全国首屈一指的“梁山访古”、“水浒寻源”文化旅游知名目的地。以“两孟”景区创建5A级景区为契机,建设儒家文化休闲体验基地,“美德、政德、廉德”文化示范区。鼓励尼山圣境等景区将自身资源优势与文化创意相结合,挖掘品牌衍生文化价值,通过创意、创新、创造将文化、文物、非遗活化、具象化,打造独具特色的本土IP和景区“符号”,讲好“中国故事”、“济宁故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旅游产业优势。
(二)丰富景区内涵,延长产业链条
1、增加产品业态。充分利用我市资源优势,引导旅游景区打造定制化、个性化、特色化旅游产品,激发景区创新活力,摆脱“门票经济”,增加“二次消费”比重。实施“旅游+”,进一步拓展剧场、演艺、动漫等文化产业与景区的融合,鼓励演艺项目、旅游文创产品走进景区,做大做强《金声玉振》等精品旅游演艺项目。鼓励旅游景区扩展虚拟现实体验、休闲、养生、健身、科普等多种业态,发挥山地、湖区资源优势,发展温泉滑雪、康体养生、汽车露营、游船游艇、水上运动、低空飞行等新兴旅游项目。支持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植入夜间观光、夜间演艺、文化街区、夜间餐饮等业态,推动尼山圣境、微山湖、汶上不夜城夜间消费项目品质提升。
2、培育新兴景区。推进新兴文化旅游龙头项目建设,推动 “运河记忆”历史文化街区、复兴之路文化科技项目、华侨城十里画廊、南阳古镇、水泊梁山、南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武氏祠、尼山圣地·鲁源小镇、等闲谷艺术粮仓二期工程、泉林文旅综合体、孔孟研学文创园区等项目建设,按照挂图作战指挥部工作机制,按月公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明确节点、倒排工期,同步实施项目周边景观大道、交通路网、水系景观、城乡环境等提升工程,全力打造一批引领全省全国文化旅游发展的新地标、新引擎。
3、整合精品线路。坚持全市一盘棋,把孔孟、运河、水浒、太白湖、微山湖、水泊梁山等景区串点成线,整合传统经典景区与新兴精品项目,细分消费者市场群体,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年龄、不同需求的消费者群体,推出主题类、定制型的多日游、特色游精品线路,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优化提升“文化圣地体验游、国学经典研学游、运河微山湖休闲游、儒乡民俗生态游”四大主题线路和“拜圣习儒、运河访古、圣地研学、走进水浒、湖上泛舟、儒乡农耕”六大体验活动。加强与济南、泰安交流合作,共同打造世界级“‘山水圣人’中华文化枢轴”旅游线路。与黄河流域、淮海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鲁南城市群城市开展合作,串联打造精品线路。
4、培育研学高地。深入实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标准》,鼓励旅游景区依托自然、文化遗产、红色教育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等,遴选打造一批研学旅游基地。挖掘弘扬优秀儒家文化,做精做细“三孔”、“两孟”研学游产品,精心打造“尼山圣境”研学游地标品牌。进一步研发提升习儒拜圣、中华文化寻根、文武双全、中华成人礼等精品研学旅游线路。发挥我市大中专院校富集的资源优势,科学设计研学旅行课程,建设研学旅行师资库,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持续做大做强研学旅游优势产业集群。
5、发展旅游餐饮。鼓励景区通过景区自助经营、承包经营、特许加盟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支持开发名菜名店、地方特色餐饮,通过诚信经营,加大网络营销,丰富旅游内容。鼓励挖掘孔府菜、运河菜等知名菜品菜系,采用多种形式在景区呈现,完善丰富我市餐饮文化体系。
6、开发文创产品。加大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力度,用文化创意提升旅游产品设计水平,开发具有济宁特色的旅游商品。科学设置景区内购物点,鼓励“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在4A、5A级景区设置展销专区,通过合理定价、规范经营等方式,培养游客景区购物消费习惯,提高游客整体消费水平。
(三)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综合功能
1、完善服务体系。合理布局规划景区标识标系统和休憩设施,提升综合功能。持续优化景区周边环境,加强通景公路沿线、景区主要出入口可视范围及景区内部环境整治。合理建设生态停车场,引进智慧停车系统。继续实施旅游景区“厕所革命”,4A级以上景区实现第三卫生间全覆盖。
2、提升智慧水平。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坚持网上分时预约,借助大数据平台,改造提升景区闸机或配备手持移动终端、立式电子门禁,推出二维码、IC卡、身份证、人脸识别等多种检票方式,实现科学预约、限量、分流。加快“智慧景区”建设,指导景区做到宽带网络、移动通信信号和WIFI覆盖,鼓励景区将智慧化服务贯穿旅游全过程。开通景区资讯及手机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短视频等自媒体,向游客提供多样化信息发布服务,提供自助导游服务。
3、完善交通体系。加强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与机场、高铁站、高速路或主干道的快速联系,推动旅游景区之间交通互联互通。推动旅游景区之间交通互联互通,景区之间现有的道路进行“旅游化”改造,主要景区未开通道路的纳入全市道路建设规划。开通济宁城区观光巴士线路,增加济宁城区至景区的旅游直通车班次,在微山湖、运河沿线规划建设旅游码头,开通水上旅游航线。
(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景区品质
1、规范景区管理。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落实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旅游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节庆活动等安全监管,建立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强化文化旅游部门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2、提升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GBT17775-2003) ,对评定的A 级景区实行有升有降、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景区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打造标杆性服务景区,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细化A级旅游景区管理服务规范,完善旅游景区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景区讲解咨询服务,审核把关导游词、讲解词,积极践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文明旅游,培育壮大金牌导游队伍。
3、提升人员素质。加强景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景区服务人员素质,鼓励旅游景区开展亲情化、细微化服务,培育服务品牌。在标准化、精细化基础上,突出定制化、个性化服务,满足不同游客的多元需求。严格景区导游、讲解员管理,完善导游资格准入制度,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实施优质服务工程,培育“十佳优质旅游服务导游员”“优质服务班组”“优质旅游服务明星”,将导游员、讲解员打造成为我市旅游行业“靓丽名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推动景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作为推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的重要抓手,主动摆上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旅游景区是景区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制定推进景区提升计划,切实把提升景区品质行动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
(二)统筹规划发展。结合全域旅游发展,将旅游景区纳入城市建设总体发展布局,统筹规划,正确引领文化旅游项目布局和投资流向,优化旅游景区发展结构。县市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经过市级规划评审,坚决避免低水平、同质化建设旅游景区。要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规划执行的权威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旅游景区均衡、集约、绿色发展。
(三)鼓励招商引资。对新引进境内外知名文化旅游企业,首次投资超过1亿元;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列入市级以上的重点文化旅游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成功实现市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任务且当年实际投资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元)的,按照《济宁市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济办发〔2021〕18号)给予补贴和奖励。对于符合《济宁市企业招商奖励办法(试行)》奖励条件的项目,给予奖励。
(四)保证土地供给。1.对于新建旅游景区项目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优先列入年度供地计划,予以安排。列入省重点项目、省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旅游景区,优先保证用地。2.旅游景区按照国家相关用地政策交纳土地价款,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分期交纳。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景区,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基准地价没有覆盖的区域,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及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五)加大金融支持。1.鼓励银行机构探索开展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融资业务,根据景区权属企业的风险和经营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积极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2.优先将优质景区权属企业纳入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大上市培育培训。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对接国有景区改革企业,引导符合条件的景区权属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加大培育孵化力度,促进挂牌企业规范化发展。3.采取财政金融联动等方式支持涉改景区重点项目发展,事业单位类国有景区转制为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我市国有旅游企业以资产划转、重组整合、兼并收购等方式持续做强做优,鼓励其通过设立基金、发行债券、重组兼并等资本运作形式迅速壮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市内外旅游骨干企业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租赁经营、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参与国有景区体制机制改革。
(六)加大奖补力度。1.对新评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以及省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按照《济宁市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济办发〔2021〕18号)给予奖励。2.对于现场表演沉浸式演艺项目的(每年不低于40场,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40分钟)的旅游景区,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旅游景区开发并运营符合要求的智慧旅游系统,包括游客承载量实时发布、门票预约、视频监控调度平台等,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推进景区改革。发挥国有景区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坚持市场化取向和去行政化方向,以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突破口,推进资源要素集约集聚,加快建立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实用的开发运营机制、更加竞争激励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更加系统集成的政策支持体系,增强全市景区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八)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不断释放旅发大会宣传效应,统筹打造“孔孟之乡 运河之都 文化济宁”品牌体系。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体系,持续在头部媒体及新媒体平台投放济宁宣传片,集中推介我市精品景区。鼓励旅游景区积极参加省市旅游推介会、旅游交易会,加强与OTA合作,加强互动化传播,集中推介济宁的好景区、好产品、好线路、好服务。
(九)注重人才培养。设有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的驻济高校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鼓励旅游景区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要有计划地组织培训、交流,不断提高旅游景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加强旅游景区专家队伍建设,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专业背景丰富、年龄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
附件:济宁市推动全市旅游景区提档升级的意见责任清单
附件:
济宁市推动全市旅游景区提档升级的意见责任清单
推进措施 | 具体推进计划 | 责任单位 |
一、深化文旅融合,落地文化“两创” | 将旅游景区作为推动文化“两创”落实落地的重要支撑,作为意识形态建设的主阵地,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充分利用我市黄河文化、始祖文化、儒家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红色文化交融荟萃的优势,深入挖掘景区文化资源和历史底蕴,着重做好文化的展示和体验文章。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按照“龙头突破、带状拉动、多点呼应、全域整合”的思路,以“三孔”、“大运河”双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串联水浒文化、红色文化等载体,布局以景区为主要吸引物的全域旅游总体发展格局。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全力推动“三孔”景区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落实国家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战略,加快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带、文化旅游融合带。引领微山湖旅游区、羊山景区和邹东山区等红色资源丰富区域连片发展。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任城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人民政府 | |
将尼山片区规划建设作为文化“两创”主抓手,推进尼山圣境等景区提质扩容,加大对尼山圣境等景区在政策、资金、宣传推介方面重点扶持,推进尼山片区研学游提质升级,支持尼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借助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重大活动提升尼山片区影响力和美誉度,为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打造增长极。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人民政府,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 | |
以“文化济宁”城市旅游形象品牌为统领,持续打造“东方圣地”、“孟子故里”、“鲁风运河”、“大美微山湖”、“水浒故里”、“中国泉乡”等子品牌形象。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以“老三孔”、“新三孔”为支撑,打造世界知名儒学文化高地和旅游地标。以“运河记忆”历史街区为核心,打造“运河会客厅”,建设充满历史底蕴和沉浸式体验,古今辉映的运河旅游峰极城市。以微山湖旅游区成功创建5A级景区为契机,打造全国知名、四季多元、宜游宜居的生态和红色旅游目的地。以水泊梁山创建5A级景区为契机,提升“水浒故事发生地”品牌形象,建成全国首屈一指的“梁山访古”、“水浒寻源”文化旅游知名目的地。以“两孟”景区创建5A级景区为契机,建设儒家文化休闲体验基地,“美德、政德、廉德”文化示范区。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任城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梁山县人民政府 | |
鼓励尼山圣境等景区将自身资源优势与文化创意相结合,挖掘品牌衍生文化价值,通过创意、创新、创造将文化、文物、非遗活化、具象化,打造独具特色的本土IP和景区“符号”,讲好“中国故事”、“济宁故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旅游产业优势。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二、丰富景区内涵,延长产业链条 | 充分利用我市资源优势,引导旅游景区打造定制化、个性化、特色化旅游产品,激发景区创新活力,摆脱“门票经济”,增加“二次消费”比重。实施“旅游+”,进一步拓展剧场、演艺、动漫等文化产业与景区的融合,鼓励演艺项目、旅游文创产品走进景区,做大做强《金声玉振》等精品旅游演艺项目。鼓励旅游景区扩展虚拟现实体验、休闲、养生、健身、科普等多种业态,发挥山地、湖区资源优势,发展温泉滑雪、康体养生、汽车露营、游船游艇、水上运动、低空飞行等新兴旅游项目。支持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植入夜间观光、夜间演艺、文化街区、夜间餐饮等业态,推动尼山圣境、微山湖、汶上不夜城夜间消费项目品质提升。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推进新兴文化旅游龙头项目建设,推动 “运河记忆”历史文化街区、复兴之路文化科技项目、华侨城十里画廊、南阳古镇、水泊梁山、南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武氏祠、尼山圣地·鲁源小镇、等闲谷艺术粮仓二期工程、泉林文旅综合体、孔孟研学文创园区等项目建设,按照挂图作战指挥部工作机制,按月公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明确节点、倒排工期,同步实施项目周边景观大道、交通路网、水系景观、城乡环境等提升工程,全力打造一批引领全省全国文化旅游发展的新地标、新引擎。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把孔孟、运河、水浒、太白湖、微山湖、水泊梁山等景区串点成线,整合传统经典景区与新兴精品项目,细分消费者市场群体,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年龄、不同需求的消费者群体,推出主题类、定制型的多日游、特色游精品线路,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优化提升“文化圣地体验游、国学经典研学游、运河微山湖休闲游、儒乡民俗生态游”四大主题线路和“拜圣习儒、运河访古、圣地研学、走进水浒、湖上泛舟、儒乡农耕”六大体验活动。加强与济南、泰安交流合作,共同打造世界级”‘山水圣人’中华文化枢轴”旅游线路。与黄河流域、淮海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鲁南城市群城市开展合作,串联打造精品线路。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深入实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标准》,鼓励旅游景区依托自然、文化遗产、红色教育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等,遴选打造一批研学旅游基地。挖掘弘扬优秀儒家文化,做精做细“三孔”、“两孟”研学游产品,精心打造“尼山圣境”研学游地标品牌。进一步研发提升习儒拜圣、中华文化寻根、文武双全、中华成人礼等精品研学旅游线路。发挥我市大中专院校富集的资源优势,科学设计研学旅行课程,建设研学旅行师资库,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鼓励景区通过景区自助经营、承包经营、特许加盟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支持开发名菜名店、地方特色餐饮,通过诚信经营,加大网络营销,丰富旅游内容。鼓励挖掘孔府菜、运河菜等知名菜品菜系,采用多种形式在景区呈现,完善丰富我市餐饮文化体系。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加大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力度,用文化创意提升旅游产品设计水平,开发具有济宁特色的旅游商品。科学设置景区内购物点,鼓励“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在景区设置展销专区,通过合理定价、规范经营等方式,培养游客景区购物消费习惯,提高游客整体消费水平。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三、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综合功能 | 合理布局规划景区标识标系统和休憩设施,提升综合功能。持续优化景区周边环境,加强通景公路沿线、景区主要出入口可视范围及景区内部环境整治。合理建设生态停车场,引进智慧停车系统。继续实施旅游景区“厕所革命”,4A级以上景区实现第三卫生间全覆盖。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坚持网上分时预约,借助大数据平台,改造提升景区闸机或配备手持移动终端、立式电子门禁,推出二维码、IC卡、身份证、人脸识别等多种检票方式,实现科学预约、限量、分流。加快“智慧景区”建设,指导景区做到宽带网络、移动通信信号和WIFI覆盖,鼓励景区将智慧化服务贯穿旅游全过程。开通景区资讯及手机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短视频等自媒体,向游客提供多样化信息发布服务,提供自助导游服务。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加强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与机场、高铁站、高速路或主干道的快速联系,推动旅游景区之间交通互联互通。推动旅游景区之间交通互联互通,景区之间现有的道路进行“景观化”改造,主要景区未开通道路的纳入全市道路建设规划。开通济宁城区观光巴士线路,增加济宁城区至景区的旅游直通车班次,在微山湖、运河沿线规划建设旅游码头,开通水上旅游航线。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审批服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景区品质
| 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落实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旅游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节庆活动等安全监管,建立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强化文化旅游部门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严格执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GBT17775-2003) ,对评定的A 级景区实行有升有降、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景区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打造标杆性服务景区,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细化A级旅游景区管理服务规范,完善旅游景区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景区讲解咨询服务,严格景区导游、讲解员管理,审核把关导游词、讲解词,积极践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文明旅游,培育壮大金牌导游队伍。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加强景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景区服务人员素质,鼓励旅游景区开展亲情化、细微化服务,培育服务品牌。在标准化、精细化基础上,突出定制化、个性化服务,满足不同游客的多元需求。严格景区导游、讲解员管理,完善导游资格准入制度,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实施优质服务工程,培育“十佳优质旅游服务导游员”“优质服务班组”“优质旅游服务明星”。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五、加强组织领导 |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推动景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作为推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的重要抓手主动摆上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旅游景区是景区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制定推进景区提升计划,切实把提升景区品质行动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六、统筹规划发展 | 结合全域旅游发展,将旅游景区纳入城市建设总体发展布局,统筹规划,正确引领文化旅游项目布局和投资流向,优化旅游景区发展结构。县市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经过市级规划评审,坚决避免低水平、同质化建设旅游景区。要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规划执行的权威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旅游景区均衡、集约、绿色发展。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七、鼓励招商引资 | 对新引进境内外知名文化旅游企业,首次投资超过1亿元;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列入市级以上的重点文化旅游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成功实现市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任务且当年实际投资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元)的,按照《济宁市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济办发〔2021〕18号)给予补贴和奖励。对于符合《济宁市企业招商奖励办法(试行)》奖励条件的项目,给予奖励。 |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八、保证土地供给 | 对于新建旅游景区项目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优先列入年度供地计划,予以安排。列入省重点项目、省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旅游景区,优先保证用地。 |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旅游景区按照国家相关用地政策交纳土地价款,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分期交纳。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景区,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基准地价没有覆盖的区域,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及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九、加大金融支持
| 鼓励银行机构探索开展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融资业务,根据景区权属企业的风险和经营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积极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优先将优质景区权属企业纳入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大上市培育培训。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对接国有景区改革企业,引导符合条件的景区权属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加大培育孵化力度,促进挂牌企业规范化发展。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采取财政金融联动等方式支持涉改景区重点项目发展,事业单位类国有景区转制为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市内国有旅游龙头企业以资产划转、重组整合、兼并收购等方式持续做强做优,鼓励其通过设立基金、发行债券、重组兼并等资本运作形式迅速壮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市内外旅游骨干企业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租赁经营、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参与国有景区体制机制改革。 |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十、加大奖补力度 | 对新评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以及省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按照《济宁市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济办发〔2021〕18号)给予奖励。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对于现场表演沉浸式演艺项目的(每年不低于40场,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40分钟)的旅游景区,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旅游景区开发并运营符合要求的智慧旅游系统,包括游客承载量实时发布、门票预约、视频监控调度平台等,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十一、推进景区改革 | 发挥国有景区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坚持市场化取向和去行政化方向,以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突破口,推进资源要素集约集聚,加快建立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实用的开发运营机制、更加竞争激励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更加系统集成的政策支持体系,增强全市景区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十二、强化宣传引导。 | 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不断释放旅发大会宣传效应,统筹打造“孔孟之乡 运河之都 文化济宁”品牌体系。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体系,持续在头部媒体及新媒体平台投放济宁宣传片,集中推介我市精品景区。鼓励旅游景区积极参加省市旅游推介会、旅游交易会,加强与OTA合作,加强互动化传播,集中推介济宁的好景区、好产品、好线路、好服务。 |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 |
十三、注重人才培养。 | 设有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的驻济高校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鼓励旅游景区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要有计划地组织培训、交流,不断提高旅游景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加强旅游景区专家队伍建设,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专业背景丰富、年龄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 |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驻济高校 |
济文旅字〔2022〕7号《关于推进全市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