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08 09:26 信息来源: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11月7日,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这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我市最困难、最弱势的残疾人群体的关心,对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度关注。

会议印发推送了《市政府贯彻实施工作情况报告》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检查报告》、《初审意见》,报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所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市人大常委会分组进行了审议,与会委员对《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检查报告》和《初审意见》进行了深入、热烈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把残疾人事业纳入为弱势群体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了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健全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措施,做到政府兜底保障、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有机结合;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融入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昌华、张茂瑞、林晋,秘书长徐继红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刘东波,市法院院长李胜良,市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有关委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