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503J/2022-002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工作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2-02-1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济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21年5月23日,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到曲阜市“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9月3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副主任、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到济宁曲阜市鲁城街道调研,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双下沉”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2021年17期)刊发了“山东济宁探索构建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经验做法。《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2021年27期)刊发了“山东济宁着力打造‘和为贵’社会治理品牌”经验做法。2021年,济宁市司法局被评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全省“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济宁市委依法治市办获得“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现将2021年度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全方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双百”法治专题报告会,市县及部门主要负责人500余人参加。组织全市学习专题讲座、培训班、观摩交流,市直机关大讲堂等6期。市委党校开设教学专题,市、县、乡、村四级全部轮训一遍。全市机关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灯塔—党建在线网上培训班,市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学习和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17次,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会议7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举行学法讲座、集中学法21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级分管领导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作出批示53次。
(三)严格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印发《济宁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意见》(济发〔2021〕20号)、《济宁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意见》(济发〔2021〕21号),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济发〔2021〕22号),推进法治济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发布地市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取消证明事项148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875项。截至目前,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达到8.2万件,184类证照实现爱山东济时通APP线上数字签名、595个事项链上办理,“无证明”水平达到全省最好。
二、统筹工作开展,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将法治建设作为“硬指标”,实行“红黄蓝榜”定期通报制度,对法治建设11项重点工作进行通报,亮出“红牌”20张。制定印发示范创建清单,明确了100项创建任务。在全市156个镇街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培树19个法治示范镇街。2021年,济宁市公安局获评“全省市县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二)创新“述法+督察”模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会议述法,对42个市直部门单位述法情况进行评议并量化赋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由市级领导带队,对全市14个县市区和30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实地督察,总结经验和亮点工作16项,梳理和整改问题19个,制定工作措施21项,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开展。
(三)开展法治山东指数试点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法治济宁指标体系》并为省法治指数提供了重要借鉴,委托第三方出台评估报告,全部完成省安排试点任务。全面客观评价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水平,以法治评估推动各级法治建设。2021年5月13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在曲阜市召开法治指数工作座谈会,济宁市和曲阜市作了“市、县法治指数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交流发言。12月17日,济宁市在法治山东建设动态监测指标评估中位列全省并列第1名。
三、加大工作力度,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政府立法工作。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共确定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6件、政府规章项目5件。立法工作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具体方案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政府立法工作任务,确保立法符合我市实际、体现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
(二)建设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信息系统。承接司法部安排的开发合法性审核信息系统改革任务,系统实现了“智能比对”“智能预警提醒”“智能辅助起草”“智能辅助审核”以及“一键生成电子卷宗”“一键生成合法性审核白皮书”等功能,填补了该项工作的国内空白。编制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成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的24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了决策质量和效率。合法性审核经验做法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2021年11月21日)、《朝闻天下》(2021年11月4日)等栏目播出。
(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构建市县乡全覆盖的执法监督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构建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的意见》(济法委发〔2021〕7号),形成了局队合一、室所联动执法监督的“济宁模式”。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引》《新行政处罚法实施通用指引》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指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岗中、离岗、溯源一体化培训标准体系。10月15日,司法部确定济宁市为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市。
(四)持续擦亮“和为贵”人民调解品牌。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目前,全市共建成“和为贵”调解室4711个,其中行业性“和为贵”调解室108个,调解成功率达98.5%以上。2021年10月31日,中央电视台17频道《乡理乡亲》栏目报道了我市“和为贵”人民调解工作做法。12月24日,济宁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主任杨波军获省委依法治省办评选“全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
(五)构建多层次全方位普法宣传体系。组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编印《民法典相伴一生》《民法典之88处重要变化》读本,县市区全部建成民法典主题公园。连续三年运行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每年19万人以上在线考试。开办“我执法我普法”电视节目,组织42个市直部门上线普法、以案释法。建成县级法治文化广场46个、镇级180个、村级926个。创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法治文化示范基地24个。2021年12月13日,司法部公示2021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名单,济宁24个村(社区)上榜。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持续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责任,2021年,全市行政案件共审结(含上期结转)149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74件,审结案件1020件,纠错案件93件,纠错率为9.11%。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着基层法治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法治为民工作成效需进一步彰显等方面的问题,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以解决。2022年,我市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十四五”规划任务,始终沿着“依法治市”的轨道砥砺前行,用法治的力量为济宁现代化强市建设保驾护航。一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力度,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二是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济宁“三述法+两督察”的工作模式。三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切实抓好基层干部法治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四是深化创新推动法治建设“五治融合”,抓好“一线三端两群体”,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法治建设先行市、示范市。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