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快件丢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快件丢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答:依据《快递服务标准》:
A.3.3快件丢失
快件发生丢失时,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此外,还应:
a)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b)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c)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的,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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