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2022-02-17 15:54 信息来源:太白湖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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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类

环境保护: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审批、许可

审批依据:环保法律法规

许可主体: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办公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2楼

联系人:焦颖

联系电话:13953770503

行政执法类

环境保护: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处罚种类:行政处罚

执法依据:环保法律法规法

执法主体:生态环境分局

执法程序:依照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罚

联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办公地址:新城发展大厦A座2楼

联系人:王康奎

联系电话:0537-6567358

民生类咨询常见问题

1、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环评有哪几种类型?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具体分类见原环保部44号令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联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办公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二楼

联系人:焦颖

联系电话:139537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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