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许可类
环境保护: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审批、许可
审批依据:环保法律法规
许可主体: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办公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2楼
联系人:焦颖
联系电话:13953770503
行政执法类
环境保护: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处罚种类:行政处罚
执法依据:环保法律法规法
执法主体:生态环境分局
执法程序:依照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罚
联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办公地址:新城发展大厦A座2楼
联系人:王康奎
联系电话:0537-6567358
民生类咨询常见问题
1、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环评有哪几种类型?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具体分类见原环保部44号令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联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办公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二楼
联系人:焦颖
联系电话:139537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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