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举报投诉

发布日期:2022-02-21 15:37 信息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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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用人单位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的证据材料;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如果您是当事人,案件的处理和您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那么您是投诉人,您的诉求行为是投诉;如果您不是当事人,案件的处理与您本人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那么您是举报人,您的诉求行为是举报。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无需申请材料。

(二)现场办理:

1.《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或《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

2.反映问题有关证据线索材料。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举报投诉人登录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平台,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市直管用人单位投诉人或举报人携带证据材料到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67110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平台

(办理网址:http://60.211.255.250/web/wstsjbsm);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北楼A区二楼A-21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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