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一、受理条件
(一) 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二科报考条件
具备上述“(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实行告知承诺制,无需申请材料。
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
(二)现场办理: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的提供: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2. 使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在线核验通过的提供: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查阅报名通知,了解报名流程及要求,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未注册的需要先注册),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证件),等待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费。
(二)现场办理:需现场办理的,携带申请材料现场办理。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收费61元。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67978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办理网址:http://zg.cpta.com.cn);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北楼A区三楼A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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