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发布日期:2022-02-21 15:56 信息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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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一)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获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实行告知承诺制,无需申请材料。仅下列情况提供:

1.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2.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提供应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办理: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的提供: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2. 使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在线核验通过的提供: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查阅报名通知,了解报名流程及要求,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未注册的需要先注册),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证件),等待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费。

(二)现场办理:需现场办理的,携带申请材料现场办理。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费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费69元。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67978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办理网址:http://zg.cpta.com.cn);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北楼A区三楼A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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