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2-02-22 10:09 信息来源:兖州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受理窗口

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对象

自然人

设定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申报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

必须

份数

是否需要电子版

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1

原件

3

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

原件

4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由申请人签署的《   委托代理人证明》及 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

原件

5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1

原件

6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

原件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537-3411061

投诉电话

0537—3331196

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免费邮寄

受理地址

济宁市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扬州南路2号)三楼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