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相关问题
1、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生育保险费已与医疗保险合并,不单独显示缴纳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3、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是多少?
答:生育医疗费包括怀孕和生育期间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1)孕期检查医疗费定额标准为10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分娩医疗费定额标准: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定额标准分别为2600元、3600元和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如何报销?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为每人次180元。
(2)流产术、引产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分别为每人次500元、1600元。
5、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天数及支付标准是多少?
答:(1)女职工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2)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津贴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3)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津贴天数。
6、生育医疗费申领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材料)、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无“两证”(生育证和出生医学证明)提供个人承诺书一份、走男职工生育报销的提供其配偶无工作个人承诺书、生育津贴申领表(申领生育津贴需携带)。
7、计划生育医疗费申领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材料)、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个人承诺书、生育津贴申领表(申领生育津贴需携带)。
8、生育产前检查费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包干,与生育医疗费一同结算,无需单独提供材料;
9、涉及生育保险关系的接续产生生育费用如何报销?
答:我省以内其他地市参保人员调入本市之后产生生育医疗费的,在职员工持调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生育缴费凭证(缴费凭证应载明参保年限、缴费基数等信息),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费用报销,生育保险缴费未中断即可连续计算。
10、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其他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和企业男职工无生育津贴。
11、女职工因异位妊娠产生住院费用该如何报销?
答:女职工因异位妊娠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现有政策结算,不享受生育相关待遇;
12、退休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退休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