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90W/2022-017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新闻媒体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2-2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新闻发布 | 济宁市召开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闻发布会
2月28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任宪民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我市印发《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提出大幅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促进城乡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十四五”期间,将创设10.32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8.4万个、占81.4%。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主要包括6类人员。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贫、弱、残、老等4类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等2类人员。同时,为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了《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从岗位设置、安置对象、薪酬待遇、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与过去公益性岗位相比,这次行动有许多“创新点”:一是岗位规模大幅扩容,“十四五”期间,全市预计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达到10万以上,较以往大幅扩容。二是岗位设置更加科学,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由县(市、区)根据实际,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还可以结合当地发展需求,开发特色岗位。三是安置重点发生变化,乡村公益性岗位占比较高,约占80%。四是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允许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同时,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五是服务保障更有温度,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岗位退出人员继续提供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等就业创业服务。
有关负责同志还围绕加强岗位管理和资金保障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大众日报、济宁日报、济宁广播电视台等十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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