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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2-02-28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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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28 信息来源: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快建设法制文旅阳光文旅廉洁文旅,全系统形成了认真学法、全面用法、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为全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我局先后被评为全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学习培训,全面完成工作要点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部署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对标《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任务目标,按期高效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

一是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机关先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和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深刻领会和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思路和举措。局党组先后开展6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

二是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1 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律规定。加大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力度,推动依法治理向网络空间覆盖,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文化旅游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2021年度工作要点,与文化旅游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强化普法宣传,不断增强法治观念

一是完善定期学法制度。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制定局党组学法计划,将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6个专题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议题。2021年以来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局党组先后举办消防安全法、文物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干部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扫黄打非工作等专题讲座6次。举行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培训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实务技能培训班、旅行社导游员培训班,系统开展了广播电视网络法纪知识竞赛、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法治学习考试、文物保护普法集中宣传、廉政现场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系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依法决策能力水平。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向省文旅厅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备案。

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对文化旅游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为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读本500余册,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法纪意识。严格落实任前考法、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和集中学习研讨活动,276人全部通过学法用法考试,拟任新职干部36人次全部通过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主动接受专门监督、常态联系服务代表,协调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提案44件,顺利开展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调研活动,文物保护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督办活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重点提案办理督办活动,市人大代表满意度100%,被市政协评为全市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要求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高水准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主题宣传配档表,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依法决策能力水平。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线我执法 我普法电视栏目,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周”“423世界读书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进景区、进社区、进广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打造诚信旅游环境”“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普法活动。积极推荐济宁市博物馆申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在《文旅济宁》杂志开辟法治文旅专栏,通过微信平台宣传以案释法案例49个。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认真落实《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定期填写《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管理详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倒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着力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配合市委宣传部编制了《济宁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通过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征求27个市直部门意见及县市区宣传部门意见,现已形成正式文本。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确保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经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2件,其中代市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1件,名称为《济宁市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济政发〔2020〕6号),继续有效。2021年,我局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名称为《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文旅字〔2021〕14号),继续有效。在合法性审核过程中,立足构建大审核格局,将合法性审核贯穿立项预评估、部门起草内审、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公文签批印发报备、后评估及清理等全过程,形成闭环式管理,再造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
      三是认真征求企业协会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全面了解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文件和决策制定方面的相关诉求。完善征求意见采纳反馈机制,科学评估拟出台文件、重大决策对企业、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程度、范围,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文化旅游业发展提供了高质量法治保障。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信用中国(山东济宁)”网站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同时保证信息时效性。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法定程序和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规范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形和程序。国家文物局不可移动文物执法监测发现问题整改完毕,我市案例成功入选国家文物局全国指导性案例。
         二是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进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工作,发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网上办公系统作用,全面实现执法检查、执法文书、案件办理系统化。全面推行移动执法试点,推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全部网上运行,推动留痕可回溯管理,明确要求全市文化旅游所有执法行为中全面使用“移动执法APP”,实现移动终端检查、移动电脑办案、移动执法与全国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同步,移动执法工作全面铺开。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新报考执法证人员和执法证需年审人员全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考试。“5·21”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国第三批文化市场集中办案活动在济宁举办,网络非法销售办案、“五位一体”版权保护等9项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三是规范执法案卷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明确了执法案件的立卷人和立卷时限,规定了执法案卷在办结前后的管理人和借阅案卷档案程序。一般程序案件坚持一案一卷,简易程序案件按时间顺序集中汇集成卷。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案卷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加以整改,提高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3.3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08万家次。牵头多部门查处城区三家电子竞技俱乐部并依法予以取缔,属于全国首例。被文旅部通报表扬为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办理单位。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已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全部印发三定规定,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命名统一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大队),是目前全省唯一全部县市区完成执法改革的市。一线执法人员均已参加工伤保险,各县(市、区)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裁量基准,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与公安、检察、政府监察、法制等部门建立、规范和完善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行政执法案件在查办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认真落实《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不罚清单”“轻罚清单操作指引》要求,对列入清单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推行柔性监管方式,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发挥作用、全部出具法律意见书。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统计全市公职律师设立情况的通知》要求,对各科室、单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人员和公职律师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市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人员数据库。截至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队伍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需要强化。机构改革后,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有所增加,各领域执法的专业性要求更高。当前,执法人员对跨条线的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还不够熟悉,掌握不够全面、深入,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扫黄打非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法律、规章掌握多,行业外的法律、规章认识少,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是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大市场、小队伍问题突出,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装备与人员尚未匹配,在新兴事物监管和网络案件办理方面比较薄弱,特别是由于互联网领域案件手段隐蔽,取证困难,办理难度较大,网络案件转化率低,移动执法普及率不高。应加强执法人员配备,加大科技力量支撑,以科技手段、智能化应用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普法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单一,规定动作多、创新方法少,普法宣传深入文化旅游服务一线不够,尚未形成宣传合力,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广,宣传重点对象主要停留在文化旅游系统内部等群体,对群众普法宣传教育不够。应创新普法宣传手段,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四是专业法治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全市文化旅游系统从事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较少,难以满足当前新形势下文旅发展对法治工作的需求,需要不断充实法治队伍力量,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

三、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直以来,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一是严格落实职责清单,依法开展民主决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鲜明特征、核心要义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自觉认真学习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带头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是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带头开展学法用法。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多次在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学习、观看警示片、现场观摩等形式,掀起全系统学法用法新高潮。

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主持开展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等专题学习6次,主持4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进景区、进场馆、进社区活动。

二是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辅导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文化旅游领域法律法规,推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发放民法典宣传明白纸、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是全面提升文旅执法水平。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娱乐演出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加强歌舞娱乐场所曲库内容的审查,强化游艺娱乐场所巡查,坚决杜绝含有禁止内容、具备赌博功能游艺设备进入市场;强化版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印刷、发行、侵权盗版出版物;加大对非法电子出版、网络出版和盗版计算机软件的查处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影响较大的侵权盗版案件;实施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五大专项行动。加大巡查频次,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文旅执法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知识,规范执法办案流程,打造一支廉洁、高效、规范的文旅执法队伍。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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