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4985039X5/2022-0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2-02-2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一图读懂 | 济宁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流程

发布日期:2022-02-28 信息来源: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个体工商户

简易注销改革



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的通知》要求,济宁市已全面启动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通过市场监管与税务部门的信息推送反馈机制进一步实现了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进一步畅通了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提升了市场主体活跃度。


适用范围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程序


个体工商户在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相关信息将在1个工作日内推送给同级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于10天(自然日)内反馈异议信息。税务部门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将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划重点

税务部门无异议的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A.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B.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没有欠税和其他未办结事项的;

C.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等清税手续的。



操作指南

下面以邹城市某个体户为例,详细讲解简易注销申办过程。


1.访问政务网

访问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在首页——主题集成服务——点击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



2.登 录

选择登录方式,点击法人登录——电子营业执照——调出登录二维码。



以微信小程序为例:打开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点击“扫一扫”——扫描二维码——选择“确认登录”。



3.选择简易注销办理方式

进入一窗通工作台,选择注销登记。



选择简易注销。




4.进行信息录入、确认

可选择手动填写企业信息或电子营业执照扫码办理,推荐电子营业执照扫码办理。



小程序扫码方式仍参照步骤2登录一节。


5.填写相关材料


看到异议信息如图所示时请暂停继续申请,等待税务部门10天(自然日)内反馈结果。


待税务部门完成信息反馈,且异议信息为“无异议”时,点击下一步。



6.选择申报方式

选择申报方式并提交审批,等待登记机关材料指导(推荐全程电子化申报方式)。


7.电子签名

待状态显示“材料签名”时,经营者及经办人进行电子签名,签名完成后提交,待登记机关审核通后即可完成简易注销登记。



小贴士


A.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配合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全程电子化申报,体验更好。

B.简易注销更适合不方便窗口办注销的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