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争议的解决途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协商。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遵循双方自愿原则。(三)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联系单位: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南,联系人:李亚丽,电话:77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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