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交的就读证明材料
文化教育——教育——教育政策
问: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交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答:1.户籍证明材料:一般需提供户口簿,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须为任城区城区户籍。
2.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个人自有房产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其中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交验购房交款收据、上房资料和水费、电费、煤气费证明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的,需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在任城区城区租房居住的,一般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须到任城区地税局交纳租赁税一年以上;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或物业盖章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租房合同等,并由学校入户核实。
3.其他材料: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4.申请我区小学学位的外籍或港澳台籍适龄儿童,除提供2、3中材料外,还需提供护照、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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