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监护协议公证
一、办理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立协议人及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 亲属关系证明; 3. 被监护人失能失智的县级以上诊断证明;4.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二、申办监护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 办理监护协议公证可向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申请。2. 当事人申办监护协议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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