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布日期:2022-02-28 15:34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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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公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发包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1.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有权发包的经济组织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2.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所有权证明及允许发包的证明;3.须经村民同意后方可发包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发包的书面文件,会议原始记录;5.在乡镇政府备案的村民代表名单;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件、证明材料。  

(二)承包方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1.承包方的身份证明;2.家庭成员联包或与他人合伙承包的,提交家庭成员或合伙人同意承包的文件;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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