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识字,怎么立遗嘱?
不识字的老人想要立遗嘱,可以通过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的方式完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联系单位: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南,联系人:李亚丽,电话:7711106。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