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公证
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公证(用于探亲目的),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当事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介绍信(要写明去台湾的目的、申请人与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以及相互关系);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在台亲属(指关系人)的邀请信;
在台亲属(指关系人)的户籍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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