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公证

发布日期:2022-02-28 16:50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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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公证(用于探亲目的),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当事人(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  当事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介绍信(要写明去台湾的目的、申请人与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以及相互关系);   

  3.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  在台亲属(指关系人)的邀请信;   

  5.  在台亲属(指关系人)的户籍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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