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2-019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数字图文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2-0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图文解读 | 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7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安置就业困难群众就业,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作出明确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决策依据

《方案》的决策依据主要有: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是2021年4月21日,省政府召开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电视会议,要求聚焦就业重点群体,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三是2021年12月13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2月7日,《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

三、出台目的

《细则》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配套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制定,实施精准的开发管理办法,细化工作措施,便于基层规范操作,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8章27条,主要从开发管理机制、岗位设置、安置对象、岗位开发管理、薪酬待遇、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具体操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联系人:程璟    联系电话:0537-2343234

济人社发〔2022〕3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