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度)
一、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如下:
证 书 号 12370800MB2893332Y
单位名称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住 所 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1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出港航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承担港口、船闸、航道、水上服务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承担全市港航污染防治监管和执法工作;负责港航信息化建设;承担水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工作;承担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航道、船闸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开展水上应急搜救处置;承担营运船舶和船运集装箱的检验工作;承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定代表人 田冠军
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 8036万元
举办单位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二、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 。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19号 。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8036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人民政府,由济宁市交通运输局代管。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 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为港航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研究提出港航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承担港口、船闸、航道、水上服务区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事务性工作;
承担全市港航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管工作;
负责港航信息化建设工作;
承担水路运输事业发展相关事务工作;
承担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航道、船闸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开展水上应急搜救处置;
承担营运船舶和船用产品的检验工作;
承担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重大工程、重要项目、重点工作的决策安排;
(五)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济宁市政府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市政府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决议。
(二)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四条 本单位是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济编〔2019〕21号)和《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济编办〔2019〕159号)文件规定批准成立的。核定编制510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8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第十五条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济编〔2019〕21号)和《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济编办〔2019〕159号),本单位设置 1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 人事科 、党建科、财务科、发展计划科(设计室)、工程建设科、安全保障科、港口事务科、航道事务科、船闸事务科、船舶建造检验科、营运船舶检验科、水运服务科、污染防治科、港航信息部、应急服务部,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设置15个分支机构:济宁港航服务中心、微山港航服务中心、邹西港航服务中心、金乡港航服务中心、嘉祥港航服务中心、鱼台港航服务中心、鲁桥港航服务中心、留庄港航服务中心、韩庄港航服务中心、微山船闸服务中心、微山二线船闸服务中心、韩庄船闸服务中心、嘉祥船闸服务中心、任城船闸服务中心、梁山船闸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六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八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等;
(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三)年度报告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考核、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2020年4月26日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第六次党组会议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年度检查信息。
业务开展情况
2021年度,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党的建设方面
1、开展政治建设情况。
全面加强班子建设。班子始终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自觉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听取2次管党治党工作汇报,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25次,对109个重要事项进行了集体研究决策,提高了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剖析整改了存在问题,提升了班子整体工作效能。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参加了市委组织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带头学出了信仰担当,增强了政治自觉。班子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等形式,组织开展了15次集中研讨、3次专题党课,举办了4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了专题辅导,开展了“四史”宣讲、“微党课”比赛、党史知识竞赛、红色教育等一系列活动。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了“两个确立”、做到了“两个维护”。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2次分析研判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员意识形态教育和网络阵地建设,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3000余条,中国水运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中心工作120余次,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均考核“优秀”,很好地宣传了主责主业,树立了港航新形象。
2、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三个导向”“六个标尺”,组织开展了干部调研,摸清了干部底数,制定了《科级干部队伍五年建设计划》,建立了年轻后备干部信息库。实施“8090”工程,引进高学历专业人才2名,选派一批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到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船舶检验等重点岗位和基层一线培养锻炼,为后备干部培养提供了平台。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管,完善了《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抓好了干部队伍管理和能力提升,打造了一支政治、思想、能力、作风过硬的港航队伍。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党员冬训、“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举办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专题研讨班,提升了干部队伍的领导力、执行力和依法履职能力。先后组织污染防治、船舶检验、水上搜救、公文制发等业务培训42期,开展了“我是状元”职业技能竞赛和第二届“船检业务大比武”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干,全面提升了干部队伍业务素养。
3、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推进星级支部创建,深入开展了基层党支部“达标提升争先”活动,细化了9大类31项考评标准,编印了《党建工作指南》《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加强了基层党建督查,三星级支部实现全覆盖,“五星级支部”占比达到53%。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发展预备党员27人,确定积极分子28人,党组织后备力量得到强化。强化阵地建设,高标准建设了410㎡的党建教育基地,先后被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命名为“市直机关党性教育基地”“济宁市妇女党性教育基地”。中心1个科室被评为“共产党员先锋岗”,2名党员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
4、作风纪律建设情况。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建立了“1421”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效果评价实施方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抓实了廉政教育。组织开展专题廉政教育12次、警示教育5次,对18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政谈话,筑牢了思想防线。二是完善了廉政防控体系。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治理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496条,制定防控措施542条,进一步织密了制度“笼子”。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了提升干部执行力专项活动,围绕“十三个有没有”,自查自纠问题119个,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纪律作风检查76次,约谈提醒23人、通报批评9人,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职责履行情况。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聚焦港产融合和水运物流发展,深入港航企业调研12次,积极参与编制《港产融合发展规划》,研究起草了6个支持港航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为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技术保障。聚焦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船舶检验、智慧港航等主责主业,赴内河水运发达地区学习考察4次,深入基层单位、港口企业和项目一线,开展调研20余次,拓展了工作思路,创新了战术打法,打通了堵点卡点,推动了工作开展。
2、污染防治打造样板。中心牵头的港口码头扬尘管控工作线持续走在全市“十条线”前列,先后9次受到省市表扬,被评为“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一是完善了责任体系。建立了港口污染防治“双重预防体系”,完善了港口企业13项环保主体责任,创建了“三联”机制示范区,压实了港口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二是打造了绿色港口。出台了《绿色港口评价指标体系》,指导7家大型港口,投资2.4亿元建设了22万㎡的全封闭车间,实现了堆场车间化;12家港口建成并运行了生活污水处理站;全市53家港口全部完成了喷淋智能升级,率先安装了门禁系统,提前6个月完成了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形成了清洁生产新常态,梁山港、太平港等6家港口荣获“市级园林式单位”。三是打造了智慧港口。在“1+8+N”基础上,建设了6个船闸二级监控平台,实现了全覆盖、全时段、可视化线上监管。实施了“慧眼”工程,建立了智慧港航环保综合监管平台,配备了污水智能监测“三件套”,研发了视频智能抓拍、无人机智能巡检等30余项新功能,在全省率先建设了“济宁e交付”信息平台,实现了船舶污染物“电子联单”闭环流转,全面提升了智慧化监管水平。四是打造了“济舟港湾”品牌。指导16家大型港口投资40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了集“接收、宣传、服务、应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环保服务驿站,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30余项,先后服务船员2.6万余人次,船舶污染物接收同比增长30%,叫响了京杭运河首个港口绿色服务品牌。
3、水运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一是在建项目。湖西航道改造主体工程提前一个月交工验收,建成全省第一条二级航道、第一个锚泊区;全省内河史上投资最多、规模最大的京杭运河“三改二”主体工程提前一个月交工验收,京杭运河济宁以南140公里主航道、二级坝以南27.3公里湖西航道全线达到二级通航标准,可通行2000吨级船舶、万吨级船队。梁济运河梁山至邓楼船闸段航道复航工程完工,千吨级船舶可直达梁山;白马河航道扩建工程完成年度目标的114%。二是新建项目。微山三线船闸工程争取国家补助资金2.6亿元,已完成招标,土地组卷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前期项目。积极对上争取,湖西航道(上级湖段)、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湖段“三改二”项目均纳入了交通部“十四五”规划备选项目。
4、船舶检验提质增效。创建了质量优良、服务优质“双优船检”品牌,入选了全市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在全省首次举办了验船师入职培训,开展了第二届船舶检验技能大比武,加强了船检质量管控,推出了预约上门检验、分批次异地检验、全年检验“不打烊”等一系列便民举措,打通了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年共检验船舶6887艘次、8339客位,审批船舶图纸资料30套、船用产品检验220台。微山船检被省厅授予“十佳港航(水运)文明服务窗口”;在2021年度全国船舶检验现场监督检查中,交通部海事局审核组给予“济宁船检走在了全国前列”的高度评价。
5、智慧港航转型升级。依托数字化航道项目,投资2.6亿元建设以“一图一站三平台”为架构的智慧港航管理与服务体系,累计建设铁塔3座,扫测航道27.3公里,安装智能检测设备37套,敷设沿湖光纤406公里,研发软件系统29套,建设了全省内河首个智慧港航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接入53家港口、7座船闸视频资源及航道视频监控、AIS基站等设备信号,开发了数据综合分析、水上应急指挥、物流信息服务等10余项功能,实现了全市航道、船闸、港口、船舶的可视化在线动态监管。
6、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港航经济快速发展。中心作为港产融合工作专班政策工作组牵头部门,组建了政策工作研究室,配合出台了《济宁市港口建设技术指南》,起草了《济宁市支持内河水运集装箱运输实施方案》《济宁市绿色港口建设指导意见》等5个政策文件,编报了全市港航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为港航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撑。2021年,全市完成港口吞吐量4600万吨,同比增长10%,继续稳居全省内河首位,成功超越威海、潍坊等沿海大港,位列全省港口第4位。完成水路货运量3289万吨、货物周转量132.45亿吨公里,分别同比增长14.7%、14.5%。累计开通8条集装箱航线,集装箱运输突破2.84万标箱;新增船舶运力59.6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0.8%,港航生产实现历史性突破。中心派驻的乡村振兴服务队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协助9个帮扶村完成了合村并居工作,投资654.11万元兴建产业项目14个,筹措资金460万元修建文化广场11个、桥梁渡口18处、道路管网20千米,改善了村容村貌,实现了集体增收。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党建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虽然把党建作为中心统领工作来抓,但是党建工作开展活动较为单一,特点不突出,亮点不鲜明,党建业务融合度不够,尤其是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监督力度不够,还一定程度上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的现象。下一步,中心将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加大基层党建督导力度,消除“不需抓”的认识误区,形成“必须抓”的认识自觉,坚持党建围着业务转,持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员干部培训,以抓党建保障业务工作的正确方向,以抓业务促进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推进港航事业高质量发展。
干部队伍结构老化、高端人才缺乏。干部队伍结构老化、学历偏低、活力不足,高层次专业人才严重缺乏,严重制约了港航事业发展。2022年,中心将坚持“六个导向”“三个标尺”,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实施“8090”工程,尽快按程序启动干部选用工作,选拔任用一批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干部,同时通过“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批次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和学历结构,为港航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各项工作创新创优、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情况
1、创新了工作推进机制。实行重点工作分线作战,成立了挂图作战指挥部,实体运作、专班推进,划分了15条重点工作线,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考核,保障了工作高效推进。
2、探索了事业单位管理新机制。创新建立了领导干部执行力档案、工作人员实绩档案“两个档案”,完善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年度综合考核办法“两个办法”,健全了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晾晒实绩和公平考核,提升了整体工作效能。
3、创建了质量优良、服务优质“双优船检”品牌,入选了全市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在全省首次举办了验船师入职培训,开展了第二届船舶检验技能大比武,加强了船检质量管控,推出了预约上门检验、分批次异地检验、全年检验“不打烊”等一系列便民举措,打通了服务“最后一公里”。
4、打造了绿色港口。出台了《绿色港口评价指标体系》,指导7家大型港口,投资2.4亿元建设了22万㎡的全封闭车间,实现了堆场车间化;12家港口建成并运行了生活污水处理站;全市53家港口全部完成了喷淋智能升级,率先安装了门禁系统,提前6个月完成了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形成了清洁生产新常态,梁山港、太平港等6家港口荣获“市级园林式单位”。
5、打造了智慧港口。在“1+8+N”基础上,建设了6个船闸二级监控平台,实现了全覆盖、全时段、可视化线上监管。实施了“慧眼”工程,建立了智慧港航环保综合监管平台,配备了污水智能监测“三件套”,研发了视频智能抓拍、无人机智能巡检等30余项新功能,在全省率先建设了“济宁e交付”信息平台,实现了船舶污染物“电子联单”闭环流转,全面提升了智慧化监管水平。
6、打造了“济舟港湾”品牌。指导16家大型港口投资40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了集“接收、宣传、服务、应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环保服务驿站,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30余项,先后服务船员2.6万余人次,船舶污染物接收同比增长30%,叫响了京杭运河首个港口绿色服务品牌。
7、打造了“一图一站三平台”为架构的智慧港航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了全省内河首个智慧港航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接入53家港口、7座船闸视频资源及航道视频监控、AIS基站等设备信号,开发了数据综合分析、水上应急指挥、物流信息服务等10余项功能,实现了全市航道、船闸、港口、船舶的可视化在线动态监管。
受到的表彰奖励情况
1、2021年12月17日,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2021年4月5日,济宁市挂图作战总指挥部推进保障办公室“蓝牌”通报,“三改二”项目超额完成一季度建设目标,被列入一季度进展较快项目清单。
3、2021年4月8日,创建“1+8+N”线上监察新机制,打造污染防治线上监管“济宁样板”,该创新经验被市委改革办评为2020年度全市优秀改革案例。
4、2021年8月10日,市领导批示表扬“京杭运河湖西航道(二级坝-苏鲁界)改造工程提前一个月交工验收”,建成全省第一条二级标准航道、第一个锚泊区。
5、2021年11月3日,中心牵头港产融合发展工作专班政策组工作,高标准规划建设龙拱港,研究制定了支持内河航运发展的系列政策,为打造现代化港航物流高地作出了重要贡献,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扬。
6、2021年11月9日,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济宁段)航道“三改二” 工程航道疏浚工程提前 1 个月交工验收,授予“月度流动红旗”。获济宁市挂图作战总指挥部推进保障办公室“蓝牌”通报表扬。
7、2021年11月26日,“双优船检”品牌入围2021年度改革实践争先创优榜。
8、2021年12月20日,全市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存储设施进行了提档升级,在全省率先建设了船舶污染物联单监管“济宁e交付”平台,创新建立了交付积分激励等工作机制,建设了16处港口环保服务驿站,打造了“济舟港湾”品牌。获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暨南水北调东线水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2、无业务职能未履行;
3、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无法律诉讼;
4、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5、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6、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
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已公开;
8、无收费许可证;
9、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内部机构:综合科、人事科、党建科、发展计划科(设计室)、财务科、工程建设科、安全保障科、港口事务科、航道事务科、船闸事务科、船舶建造检验科、营运船舶检验科、水运服务科、污染防治科、港航信息部、应急服务部。
分支机构:济宁港航服务中心、微山港航服务中心、邹西港航服务中心、金乡港航服务中心、嘉祥港航服务中心、鱼台港航服务中心、鲁桥港航服务中心、留庄港航服务中心、韩庄港航服务中心、微山船闸服务中心、微山二线船闸服务中心、韩庄船闸服务中心、嘉祥船闸服务中心、任城船闸服务中心、梁山船闸服务中心。
编制数:510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人员数: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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