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制定济宁市税务系统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更好服务济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
(一) 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组织开展2022年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在全市税务系统组织开展“当一天纳税人”活动,从纳税人视角深度体验办税缴费感受,准确掌握纳税人需求,针对性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持续推进税费服务产品发布前体验机制,在各类税费服务产品推出前由服务产品体验师先期体验,根据体验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完善服务产品。强化各类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持续推进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群、QQ群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按照上级部署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依托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内容丰富、讲解精准的课程。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各类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行智慧办税服务模式,大力推动实体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推动智慧办税建设。配合总局、省局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两条腿”走路,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制作发布一系列电子税务局功能使用小视频,扩大“非接触式”服务宣传、培训和应用效果。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按照省局部署,加大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做好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配合省局做好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工作,在总局、省局统一部署下逐步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6.精简办理流程。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落实好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落实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落实好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事”。
7.减少资料报送。按照统一部署通过各种提醒方式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推进落实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落实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做好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落实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社会满意度。落实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通过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根据安排部署落实好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同步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帮助缴费人多渠道获取缴费凭证。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不断优化提示提醒、宣传方式,引导纳税人顺利办理年度汇算。设立“个税汇算”服务专区,对确需上门办税的可采取预约办理,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试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落实好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加大部门信息共享,完善第三方信息共享制度。加强税费精诚共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以涉税信息共享、涉税数据共用、护税网络共通、协税机制共建为主要内容,建立“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保障工作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
18.深化国际协作。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持续做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宣传工作,帮助“走出去”纳税人及时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做好税收协定执行工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正向作用,发挥其专业优势,助力宣传辅导税收优惠政策,共同推进相关政策落地生根。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推广应用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积极融入济宁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实施全流程信用监管,打造优质信用软环境,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形成“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加强组织。全市税务系统要切实把“春风行动”作为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抓严抓细抓实。
(二)压实责任,突出特色。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春风行动”,全面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和纳税人需求调查情况,进一步细化创新具体措施,推出更多便利纳税人缴费人的举措,让便民春风常吹常新。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全市税务系统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春风行动”的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督导,及时总结。各县(市、区)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实施效果,不断改进完善。市局也将通过适当形式对各县(市、区)税务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和调研,结合制度创新重点工作安排,及时总结全市税务系统经过检验的有效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机制,适时在全市税务系统推广,并择优向省局推荐。各县(市、区)税务部门在开展“春风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可及时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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