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学校 > 兖州区 > 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 > 校园安全 > 安全制度

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关于成立兖州一中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5 08:55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决定成立兖州一中安全委员会,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主  任:翟  健       校  长

副主任:李庆新       副校长

曹传鲁       副校长

赵新建       副校长

徐  建       副校长

李西全       纪委书记

成  员: 马士良       办公室主任

张 骞       教务主任兼高三级部主任

赵 胜       高二级部主任

王广军      高一级部主任

黄友忠      教科室主任

李常兵      安保处主任

储宪云      信息中心主任

姜再同      体卫艺副主任

尚衍刚      宿管办主任

黄德利      学生处主任

步德鸿      总务副主任

谢培艳      团委副书记

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保处,办公室主任由赵新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常兵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骆黎明、田志强、韩海伦、徐晶明、孙福立、张卫、郑超、姚海涛、赵文燕、李庆德。

安全委员会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3、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4、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

5、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6、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7、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8、负责对外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2、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

3、每月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做好校门秩序、周边环境、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活动、校舍安全、集体外出、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5、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6、建立12类学校风险台账防控制度,做好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兖州一中     

2022年3月15日